网站首页
聚焦辽宁
县域经济
通知通告
文件资料
调研成果
先进典型
市场信息
电视落地
实用技术
中央精神
政策解读
省外参考
三农问题
观察与思考
新农村论坛
百强县风采
专家名人堂
农业专题
乡风民俗
>> 县域经济
·
辽宁:政策“组合拳...
·
陈政高:实现乡镇经...
·
沈阳市启动105个村级...
·
北京:自产蔬菜抽检...
·
扬州:棉花面积锐减...
·
扬州:棉花面积锐减...
·
海口:“香蕉有毒”...
·
南京:备足5万多吨最...
[更多]
+ 政策解读 +
·
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解...
·
加大支农投入力度 加强...
·
陈锡文解读一号文件:强...
·
全社会应支持加强农业...
·
以人为本重民生———...
·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
从村镇银行设立解读中...
·
中央一号文件解读:我...
[更多]
+ 省外参考 +
·
河北:连续8年实现耕地...
·
西藏今年将有15万名农...
·
安徽滁州市科协开展“...
·
宁夏投入千万余元支持...
·
四川省双流县:机制创...
·
青海狠抓惠农政策落实...
·
黑龙江省将采取有效措...
·
重庆打造城乡一体“公...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中央精神
>> 阅读文档
七部委下发通知 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
发布时间:2006-10-11 13:00:00 来源:中新社
针对中国土地复垦率明显偏低的现象,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 
据了解,目前,中国土地复垦率明显偏低,全国八成以上的历史遗留废弃地未得到恢复利用。同时因生产建设活动,每年有大量新增的废弃地得不到及时复垦。以煤炭行业为例,二00五
年,全国原煤产量约二十亿吨,造成破坏的土地面积达六十万亩至一百万亩。由于被破坏的土地没有及时恢复利用,环境恶化,人地矛盾激化,一些地方老百姓生产生活条件下降,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通知》要求,复垦义务人必须根据土地破坏面积和类型、采出原矿量、复垦标准等,依法缴纳土地复垦费。 
《通知》提出,要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加强复垦土地利用管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被破坏的土地进行调查和适宜性评价,按照“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的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复垦土地用途,宜农则农、宜建则建。 
《通知》指出,随着各地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工矿废弃地的数量依然持续增加,导致土地复垦“旧账未还、新账又欠”,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加剧了人地矛盾,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搞好土地复垦工作,对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新社北京十月十日电/记者 赵胜玉) 
 
页面功能 〖字体: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图片资讯
"十七大"召开在即 辽宁农业和农村经济捷报频传
中国蔬菜种子之乡--沈阳新民市大柳屯镇
四位委员就“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答问
“三农”工作步入新天地——写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
国人民生 “三农”为大
主办单位
:辽宁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小组成员
:
省委组织部
省委宣传部
省委政研室 省直机关工委 省经委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人事厅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建设厅 省交通厅 省农委 省水利厅 省林业厅 省海洋与渔业厅
省商业厅 省文化厅 省卫生厅 省环保局 省统计厅 省政府研究室 省政府金融办
承办单位
:辽宁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信息中心
ICP
:
辽B-2-4-20040111 备案号:辽ICP备05014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