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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下发通知 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
发布时间:2006-10-11 13:00:00  来源:中新社  
 
  针对中国土地复垦率明显偏低的现象,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 

  据了解,目前,中国土地复垦率明显偏低,全国八成以上的历史遗留废弃地未得到恢复利用。同时因生产建设活动,每年有大量新增的废弃地得不到及时复垦。以煤炭行业为例,二00五年,全国原煤产量约二十亿吨,造成破坏的土地面积达六十万亩至一百万亩。由于被破坏的土地没有及时恢复利用,环境恶化,人地矛盾激化,一些地方老百姓生产生活条件下降,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通知》要求,复垦义务人必须根据土地破坏面积和类型、采出原矿量、复垦标准等,依法缴纳土地复垦费。 

  《通知》提出,要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加强复垦土地利用管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被破坏的土地进行调查和适宜性评价,按照“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的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复垦土地用途,宜农则农、宜建则建。 

  《通知》指出,随着各地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工矿废弃地的数量依然持续增加,导致土地复垦“旧账未还、新账又欠”,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加剧了人地矛盾,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搞好土地复垦工作,对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新社北京十月十日电/记者 赵胜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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