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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启动“第三步”改革:一脉相承 逐步深化
发布时间:2006-9-5 7:39:00  来源:新华网  
 
  


    9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李学仁摄  

    继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农村税费改革后,随着今年起在农村彻底取消农业税,中国农村改革已进入以促进农村上层建筑变革为核心的改革新阶段。

    刚刚在北京结束的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三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

    正是在这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鲜明地提出了近30年来中国农村改革“三步走”的观点:第一步,以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建立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机制,保障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第二步,以农村税费改革为核心,统筹城乡发展,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关系。第三步,以促进农村上层建筑变革为核心,实行农村综合改革,解决农村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这三步改革一脉相承,也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参加这次会议的青海省副省长李津成认为,“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再造了农村市场的微观基础;农村税费改革增加了农民收入;如今,国家又不失时机地推开农村综合改革,有利于从根本上消除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

    28年前,安徽小岗村率先实施了“分田到户”的土地承包制改革,后来得到中央政府的高度认可,推广到全国,掀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第一轮序幕。这种制度刺激了“大锅饭”时代农民被压抑的生产积极性,随之而来的是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农村发展的黄金期。

    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农村税费改革始于2000年。2006年起,在中国存在2600年历史的农业税被彻底取消,这是农村税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的标志性事件。温家宝强调,农业税的取消,标志着中国农村改革开始进入综合改革的新阶段。”

    与会者普遍认为,此时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顺理成章,通过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有利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为当前中国进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财力支持和动力源泉,增强农村发展的活力。

    此间分析人士指出,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这三项改革,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突破口。其实,这三项改革早于农村税费改革时就已在不同程度上开始,但却没有如今提得这么明确,力度也没有现在大。

    “突出了这三件事,就抓住了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牛鼻子’。”李津成说,“乡镇机构改革,牵涉到精简冗员问题;义务教育改革直接关系着农民负担和农民素质;财政管理是否顺畅,又左右着各项工作能否顺利开展。”

    农村综合改革不仅涉及经济领域的改革,而且涉及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的改革,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和社会变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已经提出改革的“具体步骤”:这项改革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试点,暂不具备条件的省份要进一步扩大市、县试点范围,力争五年期间或更长一点时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

    农村综合改革使中国农村改革进入一个新阶段,同时也成为当前中国各地官员的一个新任务。重庆市副市长黄奇帆表示:“随着这次会议的结束,我们将做好农村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巩固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农村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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