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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岗与南街: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
发布时间:2005-12-29 9:16:00  来源:经济观察报  
 
   

  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 1977年,王宏斌当选南街生产大队党支部书记。此后两年,南街村粮、烟亩产“双超千”,但农业增产了,农民却没有增收,这使得王宏斌极为困惑。1979年,他听说新乡县刘庄村民“家有粮吃,手有钱花”,便与支部成员带着干粮,开着拖拉机到刘庄取经。

  那一年,王宏斌在刘庄明白了一个道理:仅仅依靠单一农业,农民是富不起来的。回到南街,他们凑了3万元钱,办起一座日产20吨的面粉厂。这是南街村的第一家企业。

  也就是在那一年,有资料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包干到户见成效,粮食总产量6.6万公斤,第一次向国家交了公粮,还了贷款。舆论认为,“大包干”给这小小的村子带来了巨大的变化。而小岗村也在相当程度上驱动了历史,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此脱缰。

  南街村也实行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企业也实行过个人承包。直到1980年代的上半叶,家庭经营、个体经营和私人企业还是南街村主导的生产方式。但是,从1984年开始,南街村与小岗村背道而驰,走上了再集体化的道路,全部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

  就这样,小岗与南街遵循着各自的规则向着一个更复杂的体系过渡。它们之间本来没有任何相互关系。但是20年后,历史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动,作为中国农村分田单干、大包干的领头村,小岗村数次组团到已经高度集体化的南街村学习。他们在留言簿上写下:“南街村的变化,为大包干发源地提供了新的发展模式,使我们的党组织看到了前进的方向”。

  掠去潮流的浮光掠影,这时的小岗,依然是淮河边上一个缺少资源、封闭落后的小村庄。通过小岗与南街发展轨迹的对比,很多人发出了轮回的感慨:小岗村的落后是放弃集体经济模式和共同富裕目标的必然结果;一大二公终究战胜了私有化。在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之后,有人对南街村的治理结构所知甚少,却想当然地以为,破解农村社会结构难题的钥匙,就掌握在南街人的手中。

  问题是,南街村的经验是否可以推广和普及?这种高度集中的权力结构,本质上还是“能人经济”的模式,一旦它的头面人物退出政治舞台,是否还能坚持过去的光环并长期保持它的所有制优势?这种集体农庄式的联合,是没有自主权的联合,农民并不是土地的真正主人,享受不到应有的民主权利,与有关专家设想的“自由人”的联合相去甚远。显然,有独立运行规则的南街村不能为我们打开一个“新农村”的完美世界。

  我们必须看到,农民与土地的紧密血肉关系正在松驰,农村经济社会正在分化,农村社会形态正在重构,在这个过程中,农村社会的政治经济权力如何运作,国家意志与农村社会如何对接,不仅关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更关乎国家政权建设。我们不可能完全使用南街村的组织办法约束基层组织,但社会的发展又要求农民必须改变原子化的生存状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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