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聚焦辽宁
县域经济
通知通告
文件资料
调研成果
先进典型
市场信息
电视落地
实用技术
中央精神
政策解读
省外参考
三农问题
观察与思考
新农村论坛
百强县风采
专家名人堂
农业专题
乡风民俗
>> 县域经济
·
辽宁:政策“组合拳...
·
陈政高:实现乡镇经...
·
沈阳市启动105个村级...
·
北京:自产蔬菜抽检...
·
扬州:棉花面积锐减...
·
扬州:棉花面积锐减...
·
海口:“香蕉有毒”...
·
南京:备足5万多吨最...
[更多]
+ 政策解读 +
·
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解...
·
加大支农投入力度 加强...
·
陈锡文解读一号文件:强...
·
全社会应支持加强农业...
·
以人为本重民生———...
·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
从村镇银行设立解读中...
·
中央一号文件解读:我...
[更多]
+ 省外参考 +
·
河北:连续8年实现耕地...
·
西藏今年将有15万名农...
·
安徽滁州市科协开展“...
·
宁夏投入千万余元支持...
·
四川省双流县:机制创...
·
青海狠抓惠农政策落实...
·
黑龙江省将采取有效措...
·
重庆打造城乡一体“公...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观察与思考
>> 阅读文档
曾庆红强调县级领导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
发布时间:2007-1-15 11:10:00 来源:新华网
   
图:1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在北京中央党校同参加全国县委书记、县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培训班的学员代表座谈并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12日在中央党校同参加全国县委书记、县长“建设社会主义新
农村”专题培训班的学员代表座谈时强调,要联系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加强县级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不断增强领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为造福广大农民群众建功立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以及这次专题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出席了座谈会。
曾庆红在座谈中充分肯定了全国县委书记、县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培训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全面分析了新农村建设的形势,强调要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发展新农村建设的好形势。要针对新农村建设起点有先有后、进程有快有慢、水平有高有低的实际,实行分类指导,保证新农村建设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曾庆红指出,广大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力量。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健全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充分体现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要坚持造福农民群众,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村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上,着力解决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种问题,不断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使新农村建设真正成为民心工程,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曾庆红指出,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履行组织领导新农村建设的责任,统筹抓好建设新农村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的各项工作。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新农村建设,在统筹城乡发展上有更大的作为,在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上采取更有力的举措。要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特别要鼓励和支持有志于新农村建设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创业,在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实践中施展自己的抱负和才能,体现自身的价值和追求。
曾庆红指出,建设新农村、解决好“三农”问题,县一级是关键。县委书记、县长要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管理社会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能力和知人善任的能力。同时,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朝着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这八个方面的目标要求,联系实际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在切实抓好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的实践中,树立政治坚定的形象、开拓进取的形象、为民务实的形象、清正廉洁的形象。他还要求县委书记和县长在领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页面功能 〖字体: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图片资讯
"十七大"召开在即 辽宁农业和农村经济捷报频传
中国蔬菜种子之乡--沈阳新民市大柳屯镇
四位委员就“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答问
“三农”工作步入新天地——写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
国人民生 “三农”为大
主办单位
:辽宁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小组成员
:
省委组织部
省委宣传部
省委政研室 省直机关工委 省经委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人事厅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建设厅 省交通厅 省农委 省水利厅 省林业厅 省海洋与渔业厅
省商业厅 省文化厅 省卫生厅 省环保局 省统计厅 省政府研究室 省政府金融办
承办单位
:辽宁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信息中心
ICP
:
辽B-2-4-20040111 备案号:辽ICP备05014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