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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要注意留住田园风光
发布时间:2005-6-8 4:40:00  来源:  
 
    
 
  村庄的形成都有其自然、历史等渊源和经济、社会条件,千百年来形成的风格各异的村落民居,承载了丰富的文化、民俗等人文信息,是一笔的宝贵遗产,它不仅是农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基础,而且是多少中华儿女魂牵梦萦的精神家园。小桥、流水、人家,展现出的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魅力;山高水长,竹翠林茂,炊烟袅袅,五谷飘香,春和景明,人寿年丰,凸显出的是古朴、富庶、兴旺。徜徉在乡村的田园风光中,人们呼吸着泥土的芳香,远离城市的喧嚣,情感、智慧和理想纳入一片宁静平和之中。
  近年来,许多地方相继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出现了公路村村通、电话村村通、有线电视村村通等令人欣慰的新景象。但也有些地方的新农村建设一味地模仿城市,将城市规划建设的方式被简单地套用到了乡村规划建设上来,建成的新村被规划得整齐划一,流淌了千年的小河被改了道,生长了几十年的大树砍伐殆尽,古朴的青石小路改成宽阔的柏油大道,碧草如茵的绿地被浇上水泥建成休闲广场,池塘、水渠、原始地貌……那些“抹不掉的记忆”都被抹掉了,一排排新建农民住宅小区让人看不到乡村气息…… 原本风土人情味浓郁的乡村瞬时间变得“城不像城,村不像村”,不仅使农村丧失了特色,也从某种意义上斩断了延续千百年的传统。
  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战略的实施,可以预期,一场更大范围、空前规模的农村建设高潮即将到来。如何在加快乡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同时,保护好乡村特有的人居环境,杜绝“千村一面”的现象值得引起高度重视。正如专家所言,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应该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应该重新恢复农村本来就拥有的田园风光,农民应该生活在一种相对比较和缓,比较和谐的社会人文环境之中;让一些精神紧张、不堪污染的城里人被田园诗般的农村所吸引。
    新农村建设,规划要先行。要站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高度,实行城乡统一规划,根据农村自然环境、人口分布、生活习惯、民族风情、经济状况等情况,收集农民意见和建议,对民居、农田、林园、水利、道路、供水、供电等重大事项要通盘考虑,处理好乡村规划与保持田园风光的矛盾,对有特色的田园风光要重点保护,保持乡村规划与田园风光的统一和谐,制定出当地农民满意、切实可行的乡村规划。不能为规划而规划,更不能不顾所处的环境全盘照抄照搬城市和发达地方的模式,搞一些华而不实、甚至破坏当生态环境、破坏当地特色的害人规划。
  新农村建设要留住田园风光,严格执行规划是保证。没有规划,新农村建设就会失去方向,执行就会失去依据;有了规划,执行不力或朝令夕改,规划就会形同虚设、失去严肃性。对于按照法规程序审定后的“新农村建设规划”,一定要认真组织实施。要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村镇建设实行以乡镇为主、县市为辅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村镇建设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科学、高效的新农村规划建设管理、监督、惩处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的制度,综合应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强化规划的实施与管理,发挥规划的指导和控制作用。对于因形势发展变化,确需调整和变动的规划,也必须按规定程序严格报批,切不可“一朝天子一朝令”,动不动就推倒重来。农民群众是村庄的主人,是新农村建设的受益者,也是新农村的管理者,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广泛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积极作用,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切实搞好保持乡村田园风光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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