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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不可一蹴而就
发布时间:2005-12-29 7:03:00  来源:半月谈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无疑给"三农"领域点了一把旺火:长期呼吁支持农村公共事业的专家们很兴奋,总盼着不再为"三农"问题头疼的各地政府很兴奋,守着传统农业过着紧巴巴日子的农民兄弟更是兴奋。尤其是被要求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起主导作用的各地政府,已经在纷纷提出各自的建设思路,有的经济发达地区政府甚至提出要在全国"率先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

  鉴于群众对解决"三农"问题的强烈呼声,政府的热情应该得到鼓励。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一蹴而就,即使是经济发达地区也不能例外。这不仅由我们仍属于发展中国家、拥有8亿农民的国情所决定,还因为六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已具有全新内涵和全面要求。对此缺乏足够的认识,或者说漠视这一现实,只会令政府的投入走入误区,事倍而功半。

  作为一个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综合概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绝不能被片面地理解成"建新村",不是农民住进小区新房就算建成新农村了。因此,它不是简单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不可超越政府的财力而制定过高的目标。面对"贫血"程度严重且范围广泛的农村,想在短期内出成果、见实效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必须脚踏实地稳步推进,根据自身财力制定长期的规划,摆脱"工程性"、"运动式"的短期行为模式。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是对城市的"克隆",它包含了对农村文化、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尊重,对自然生态的尊重。这就要求政府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更多地听取群众的意见,更多地进行调查研究,摸索出适合当地农村生活特点的建设模式。那种想当然地把农村"城市化",把城市建设模式照搬到农村的做法,最终只会伤害农村相对洁净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生态,付出不必要的代价。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政府的投入起到先导、主导作用,但并非要政府大包大揽,最终还是要靠农民自己来建设。因此,政府在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时,要思考如何形成一个使各方面力量都发挥出来的机制,要加强农民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新风尚,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民素质得到提高。无疑,这又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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