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建议和温家宝总理关于建议的说明,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的背景、目标要求、重要任务、坚持的基本原则都作了全面的阐述。
要全面理解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面内容,我认为要结合建议来理解。我以扩大公众参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就如何实现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目标,谈三点看法。
一、扩大公众参与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建议提出必须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把经济社会发展确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轨道。科学发展包含两个涵义:一是必须坚持内源性发展,即发展的不竭源泉、根本动力来自农村,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要通过农民的辛勤劳动和政府的扶持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府扶持要发挥作用,必须通过农民辛勤劳动。二是要实行参与式发展,要让广大农民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证广大人民群众有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让广大农民享受建设成果。实行参与式发展,能保证新农村建设持续发展,保证新农村建设成果得以巩固。
二、扩大公众参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原则。温家宝总理在建议稿里提出了两个原则,一是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实行分类指导。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严禁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这意味着,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内容要反映农民要求,过程要让农民充分参与,建设成果要让农民来评判。可见,只有坚持这两个原则,坚持扩大公众参与,才能把好事办好、办实,让农民群众放心满意。
三、扩大参与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十六届四中全会就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建议稿对如何建设和谐社会也提出了要求,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有的地方探索建立了村民理事会,让农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建设,这些经验值得借鉴。从当前来看,扩大公众参与,要完善农村社区组织的职能,增强农村社区组织服务能力。现在村一级组织应该有四个职能:一是保卫集体安全,防卫各种外来势力的侵害;二是实行邻里互助,对弱势群体,给予人文关怀;三是创造经济剩余,建设公共事业;四是推行村民自治,提高农民建设各项事业的积极性。总之,要全面加强农村社区建设,进而推进农村和谐社会发展。
(作者单位: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