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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创建和谐乡村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发布时间:2006-5-12 10:17:00  来源:辽宁金农网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关于构建和谐辽宁的重大部署,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创建和谐乡村活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建和谐乡村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创建和谐乡村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辽宁的工作目标,以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扎实推进全省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要组织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开展创建和谐家庭、和谐村屯、和谐乡镇活动。在以上三项创建活动中,要以创建和谐村屯为重点,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大力加强农村基础建设,稳步发展和壮大农村经济。积极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快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中央各项支农政策。

  (二)大力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确保农村社会治安秩序安定。要扎实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大力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三)大力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风尚。要积极开展农村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活动,要切实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要深入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广泛开展“八荣八耻”教育,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创新形式,引导农村制定符合地方实际、村民易于接受、教育效果明显的村规民约,要深入开展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大力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努力推进农村科教文卫事业稳步发展。要积极发展农村教育事业,要积极开展科普活动,要建立起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深入扎实地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对农民进行爱国主义、形势政策、道德法制、科普知识等宣传教育。

  (五)大力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努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要制定村屯建设总体规划,要以改变农村“脏、乱、差”为重点,积极实施农村环境整治,要珍惜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六)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进程。要切实加强乡村领导班子成员和青年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要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健全和完善村民会议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是健全领导体制。要高度重视创建和谐乡村活动,切实将创建和谐乡村纳入到地方和部门年度工作规划和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创建和谐乡村活动要在各级宣传部门和农村经济工作部门的统一协调指导下,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二是坚持标准,严格考核。要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从建立和完善制度,强化机制入手,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把创建和谐乡村的各项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层层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抓出成效;三是广泛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其他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创建和谐乡村的重要意义,为创建和谐乡村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让农民群众了解和谐乡村建设事关农村长远发展和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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