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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林业局采取四项措施支持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06-3-16 7:39:00  来源:辽宁金农网  
 
      一是建设四大工程,为新农村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建设环城绿色生态圈;在岫岩、海城东部山区建设以红松、落叶松等优良树种为主的百万亩优质林基地;实施“千村绿化百村示范”工程,在对全市近千个村屯普遍绿化的基础上,重点抓好300个高标准示范村建设;加强防风固沙林网体系建设。

    二是加速林业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编制全市“十一五”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林业产业项目库;建设干果、森林食品、苗木花卉、中草药生产基地和野生动物驯养系殖基地,扶持万兴隆木业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档次;出台并完善相关政策,搞好服务。

    三是推进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使林农有其山。按照省政府部署,利用2年时间,对全地区561万亩集体林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家庭承包经营、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实现山有其主,林农有其山,充分调动林农的生产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

    四是加强技术培训和科技推广,增加农民的致富手段。开展送科技下乡、科普大集活动,对林农进行技术培训;加强对林业新成果、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建立四位体刺槐、落皮核桃和日本香菇示范基地,扩大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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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辽宁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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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辽宁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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