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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合作医疗让涞源农民看病也能报销
发布时间:2005-12-29 2:25:00  来源:新华社  
 
  

  河北省涞源县有16.73万农民享受到新型合作医疗,截至8月底有1.6万多人获得了合作医疗补偿,共报销医药费用112.55万元。

  涞源县有农业人口19.01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3.5%。农民人均纯收入1520元,每年人均住院医药费用78.23元 ,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15%。因病返贫、因病致贫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主要矛盾。

  从今年1月1日起,涞源县作为河北省第二批试点县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凡不享受公费劳保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均可参加。他们实行个人筹资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为10元,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分别补助10元、4元、3元、3元,共计30元。

  为保证各项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涞源县建立了三级审查制度。参合农民到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每次最高可报销2000元,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每次最高可报销4000元,在市级医院一次住院每次最高可报销7000元,在省及省以上医院住院每次最高报销7000元。每人每年住院累计最高报销额为1万元。

  涞源县下北头乡寨子村孙建立的儿子孙兵兵患有先天性脊椎畸形,在北京住院治疗后,报销了7000元。他说:“要不是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一下子报销这么多,还不得愁死啊。以前怎么也想不到咱农民看病也能报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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