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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采取得力措施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06-6-14 9:42:00  来源:辽宁金农网  
 
  

    辽宁省委、省政府召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后,阜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积极采取得力措施,部署新农村建设工作,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进行。
    开展调研活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调研,深入乡(镇)、村,多方听取意见,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蓝图。市委书记姚志平到阜蒙县平安地镇、彰武县四堡子乡调研时指出,当前全市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落实省市各项工作任务,抓紧时间,全面做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启动工作。姚志平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当前的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做好规划,制定出实施方案,尽快启动这项工作。全市各县区、乡镇和村都要本着力所能及,农民受益的原则,抓紧启动、操作一批不需要论证、农民可以从中受益、今年就可以干的工作。市政府代市长潘利国同志到市直有关部门调研时要求,要积极谋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要科学规划,认真落实“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体要求,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调新农村建设要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
    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了阜新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潘利国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委主任马如军同志担任,另设1名专职副主任,设立3个科(室),即综合协调科、项目规划科、督查指导科,增加编制10人。
    制定规划意见。目前,市农委会同相关部门完成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并已上报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同时,将建立指标考评体系。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起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对试点镇、试点村建设提出考核标准。
    推进试点工作。在调研的基础上,全市初步确定2个试点镇和28个试点村,其中综合试点村11个,单项试点村17个。同时要求各县区、各部门也要认真制定规划和方案,先行试点,抓好致富增收、村容整治、乡村文明等各类典型示范,逐步推开。市农委还积极协调市相关部门及县区共同研究新农村建设,落实试点乡镇和村。
    进行全面部署。4月2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会上,下发了《中共阜新市委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市委书记姚志平同志作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潘利国同志主持会议并对新农村建设工作作出部署。5月1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上,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马如军就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等内容向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做了汇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委副书记于言良就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重要部署,强调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意义的认识;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新农村建设;搞好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新农村建设思路;要突出抓好试点,为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打好基础;要强化宣传和培训,努力营造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要齐抓共建,努力形成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
    建立健全机制。为确保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阜新市还从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制度入手,一是实行领导小组例会制。每年召开一到两次领导小组会议,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二是实行组长单位负责制。成立10个专项工作指导组,在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组长单位牵头,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同时各成员单位要建立新农村建设专项办公室,分管领导主持专项办公室日常工作,按各自职能负责新农村建设的有关工作。三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的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为专项办公室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与沟通。同时,还起草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重点工作安排意见》、《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任务分解表》、《新农村建设工作组长单位负责制度》等文件,对全市新农村建设做出全面细致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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