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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相关建议
发布时间:2006-5-26 0:56:00 来源:中国乡镇企业报
    (一)坚持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切入点来加以推动。
    县域经济的发展,既为大中城市提供了各种生产生活资料,又为大中城市的发展提供了巨大市场需求。要充分发挥县域经济产业聚集的平台作用,把“三农”问题的解决提升到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层次,转换工作思路,真正跳出就“三农”抓“三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农村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才能加快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
    (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县域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建议进一步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县市配置资源的权利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要研究合理划分县级事权,加强和完善县级政府的社会管理权、公共服务权、市场监督权等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使县级政府有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和决策权,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要强化产业政策的指导作用,按照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减少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将投资项目的决策权下放给各类投资主体。
    (三)进一步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是要加强规划指导。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县域特别是广大农村交通、通讯、供水、供电、教育、卫生、广播影视、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和建设。提高县城连接干线公路网络的公路等级,加快县乡公路、乡村道路建设。加强城镇生活及工业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加强城乡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搞好生态环境建设。三是要加强对县域产业发展的协调和支持。通过制定产业政策,加强协调指导,支持各类优势企业进入县域发展特色产业,加强不同地区之间、中心城市与县域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鼓励沿海发达地区向内地转移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县域经济支柱产业、特色产业项目给予专项支持。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产业指导和技术服务。四是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县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中央对省级的转移支付资金重点补助到县(市),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以县(市)为单位进行测算核定,确保按时足额到位。不断拓宽筹资渠道,加大对农村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要进一步降低对欠发达县公共投入和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的县级配套比例。
    (四)要把壮大民营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突破口。
    要采取“抓大促小带中间”办法,促进民营经济的整体提升和群体拓展。“抓大”就是要引导规模企业,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强强联合,以龙头优势辐射带动民营经济整体水平的迅速提升。“促小”就是通过采取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结对联谊、政策扶持等措施,鼓励支持更多的农户介入务工经商,壮大民营经济群体规模,扩大富裕面。“带中间”就是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小业户群体的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在现有基础上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发挥优势,扬长避短,在某一产品、某一环节上做优做强,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要进一步消除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凡是法律规定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都可以进入。同时,国家要在税收、投融资、资源使用、人才政策等方面,对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给予支持。
    (五)进一步加快推进县域特色经济发展。
    县域经济发展的生命力在于特色。目前,我国东部“长三角”和“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集群和“一镇一品”的特色经济发展格局,中部地区部分县市的“一县一特”型县域经济也已出具规模。要适应国际制造业中心向我国转移的有利时机,加快实施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下一步,各地要进一步结合本地优势资源、综合考虑交通区位、产业结构、市场定位、科技水平等综合因素,在全国、全球经济发展新格局中,打造自己的特色,扩张自己的优势,建立自己经济发展的“坐标系”,大力培植“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市场“亮点”,开辟适合自己发展的新路子。
    (六)加快提升县域经济工业化水平。
    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合理开发资源,保护环境,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使县域经济逐步改变单纯依靠农业发展的状况。坚持资源型和非资源型产业并举,大力扶持一批骨干企业,壮大支柱产业,培育知名品牌。积极发展专业市场带动的工业生产体系,努力做到“专精特优”;积极发展产业配套型和科技应用型工业企业,主动承接发达地区、中心城市经济辐射和产业转移;努力引进高新技术产业,注重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鼓励工业园区打破行政区划界限,集中连片布局,推动资产重组,促进乡镇企业向产业集聚区和小城镇集中,提高县域产业集中度,逐步形成专业化生产、社会化分工协作的区域发展格局,探索区域特色产业带动其他产业全面发展的新路子。
    (七)进一步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的环境。
    积极创建“服务型”政府,最大限度地实现审批畅通和办事高效;在服务领域上,要由单一搞审批办手续向搞好产业指导、信息咨询和市场体系的健全完善等方面拓展;要不断健全行政效能评估监督制度,从源头治理,从机制入手,坚决清除一切不利于环境发展的障碍。
作者"国家发改委农经司调研组 胡恒洋;刘苏社;张俊峰;邱国军;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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