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阳光工程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阜新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阳光工程工作,把该工程作为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各培训单位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今年10月底,全市共完成阳光工程培训4218人,完成计划任务的84.4%,实现转移3608人,转移就业率85.5%。培训的专业主要有:餐饮服务、家政服务、服装剪裁、计算机、宾馆服务、物业、保安员、机械加工和汽车驾驶等。转移去向主要是沈阳、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  他们所做的主要工作有: 一是召开会议,制定培训方案。市政府及时召集市农发局等6个部门和各县(市、区)的负责人召开会议,对阳光工程进行部署,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与任务分工,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步伐。同时,市农发局等6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阜新市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结合实际,制定了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意见,确定了全市阳光工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培训的目标与任务。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机构。市里专门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敖秉义任组长的阳光工程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发局。各县(区)也都成立了组织机构,通过认真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  三是认真搞好培训基地的认定。根据阜新市的实际情况,各县(区)的阳光工程办公室通过认真考核,严格把关,确定了一批培训机构作为全市首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 四是积极筹措资金。阜新市阳光工程办公室积极与市财政部门协调,确定培训补助标准,协商各级培训补助资金的数量额度,争取各级培训补助资金足额到位。阜蒙县财政局在资金非常短缺的情况下,预先拆借8万元,保证了阳光工程的顺利开展。市阳光工程办公室还及时转发了国家和省有关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县(区)管好和用好培训资金。     五是建立月报制度。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阳光工程工作的进展情况,按照省阳光工程办公室的要求,从9月份起在全市建立了月报制度。通过月报制度的建立,有效地对各培训机构进行了监管,确保了培训工作的有效实施。       六是组织督促检查工作。为了推动阳光工程工作的深入开展,市阳光工程办公室,经常深入到全市3个县(区)进行督促检查,主要检查各县(区)阳光工程三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既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向非农产业转移指标完成情况、引导性培训指标完成情况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台帐、就业台帐的建立情况;基地认定、项目投标情况、县(区)配套资金争取情况、统计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等。通过督促检查,确保了阳光工程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此外,在培训的形式上还着重抓了大班和小班的结合,即根据用工量的多少,宜大则大,宜小则小;抓了县和乡的结合,即适合在乡里办的就在乡里办,适合在县里办的就在县里办,尽量方便农民,注重实效;还积极开展了订单培训,经过广泛收集信息,与用工单位签定用工合同后再按订单进行培训。阜新市先后与北京友仁集团、大连北丰鞋业、广州阳江紫光大酒店等都是先签订单再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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