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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朝阳市阳光工程工作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06-2-9 20:07:00 
     朝阳市面临需要转移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50万人的艰巨任务和严峻形势,由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积极努力工作,阳光工程工作已初见成效。目前,己与15个省建立了劳务合作关系,在天津、大连、沈阳、哈尔滨等城市和部分厂家建立长期合作基地24个。自阳光工程启动以来,截止到10月末,全市已认定培训基地21个,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633人,实现转移2373人。仅朝阳县职教中心一处培训基地已培训输出电焊、服装学员140人,而且多数人在北京、沈阳和大连等地就业。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第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市、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培训规划和实施方案,农业、财政、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建设等六部门密切合作、齐抓共管、重点突出,分头实施。第二、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在充分利用农广校、职教中心、农机校等教育培训资源的基础上,又改造和完善了一批职业教育机构和培训场所,恢复了一批农村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城市职业培训中心等,逐渐完善了教育培训条件,使其达到一定规模。还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来解决师资不足问题。纵向实行与用工单位联合协作,按需施教,培训资源共享。横向实行上下互动,联合地方技能培训单位和各行业培训中心,实行公办、民办相结合,确保农民工培训所需的各类师资。第三、确保财政给予资金支持。农民工转移培训经费,除实行政府投入和农民分担的运行机制外,市县财政都安排了部分专项经费扶持农民工转移培训工作,在财政设专户,经费专款专用,并狠抓使用效益,有力推动了农民工转移培训工作的开展。第四、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制度。为提高农民工输出的信誉度,由市、县阳光工程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到用工单位走访,征求意见,对已输出的农民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管理,注重依法办事,根据招工协定,坚持不符合招工条件的不输出、有病人员不输出、有劣迹人员不输出的“三不”原则。为了确保用工信息真实可靠,在食宿、工资福利待遇等了方面都进行全方位调查,并做好与用工单位的协商工作,确保农民工利益不受到伤害。第五,按需施教,按定单培训,有计划地输送经过技能培训合格的农民。如朝阳和建平两县按照农村劳动力需求信息、农民求职信息、培训生源信息,有目的地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定单”培训,积极探索职业培训与劳动力转移的衔接机制,努力把技能培训、就业介绍、就业后服务管理融为一体,与劳务市场和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按照市场要求,引导农村劳动力进行有序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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