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理顺、健全工作和管理体系。     2、继续落实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开展政策培训、政策论坛等项活动,进一步做好政策完善工作,加大对落实政策的检查、督促和协调力度。     3、开展龙头企业培育和建设。开展第五批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第三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监测工作;推进重点龙头企业的制度建设和经营方式创新;进一步实施品牌战略,搞好品牌整合;推进龙头企业资本运营、经营整合和集群发展;继续开展龙头企业贷款担保服务工作。     4、进一步开展项目推进行动。协调有关部门搞好项目协作推进行动。     5、继续开展省内外考察调研活动。     6、积极开展科技创新专项行动。发展“企业+基地+农户+科技”的农业产业化链条模式。     7、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业订单的履约率及公信力;倡导建立农企利益保障基金;抓好“农企对接”、“农检对接”、“农商对接”活动。     8、继续做好国家农业产业化办部署的有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