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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发布时间:2006-2-22 13:22:00 
    为贯彻落实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辽农办传发[2005]81号)和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辽农机[2005]38号)精神,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组成检查组于 1月4日至9日对全省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省农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王春辉、农机监督管理处吴汉勇参加了检查和抽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单位对此项工作都给予了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省农委辽农办传发[2005]81号通知和省农机化管理局辽农机[2005]38号通知精神,及时转发省农委和农机化局的通知,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建立农机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明确农机安全生产任务,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认真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辽宁省农机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关于拖拉机登记、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两个规范”的规定,加强了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的管理。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大了对拖拉机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非法载客、酒后驾驶和无牌、证行驶作业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农机作业安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朝阳市农机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安全监理机构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部“两个规定”、“两个规范”,组织市、县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考试,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管理,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和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印发了《致机动车驾驶员及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共5万份,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将《朝阳市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知识等编成小册子,共印6000册,利用年度检验、科技之冬、路检田查和集市等时机免费向广大营机户发放。此外,还利用宣传车、电台、广播等宣传150多次,张贴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标语140多幅。从而提高了广大驾驶员懂法律、重安全的意识。沈阳市于洪区农机局及其所属安全监理机构始终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局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参与农机安全生产的全部活动,区局与各乡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局与所属安全监理机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农机“安全村”的作用,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向基层延伸,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源头管理。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事故隐患,表现为:一是个别市、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贯彻农业部“两个规定”和“两个规范”动作慢,工作进展迟缓,有的存在着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办理问题;二是拖拉机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非法载客、酒后驾驶和无牌、证行驶作业等违法行为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部分市、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牌证管理业务互相移交工作没有完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四是个别市、县农机部门领导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只是一般布置,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工作人员也存在侥幸心理,麻痹大意,缺乏责任心和紧迫感;五是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执法力度不够,对检查发现的拖拉机严重违法行为只能宣传教育、纠正,不能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对有的违法行为,明知违法,而无“法”进行纠正和实施行政处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检查组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要坚定不移地学习贯彻农业部“两个规定”和“两个规范”,严格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管理,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依据《辽宁省农机管理条例》依法对拖拉机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非法载客、酒后驾驶和无牌、证行驶作业等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实施行政处罚,用辛勤的劳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三是没有或正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牌证管理业务互相移交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加快移交步伐,尽快完成此项工作,集中精力搞好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四是希望个别地区农机主管部门领导要真正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增强搞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要求个别地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工作扎扎实实地抓好抓实,真正抓出成效来;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 一要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把农机事故降到最低程度,二要宣传自身,要文明监理、优质服务,强素质、树形象,让社会了解我们,支持我们的工作;六要切实转变观念,克服困难,消除畏难情绪,振奋精神,依靠法律、法规,依靠领导,扎扎实实地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为保证广大营机户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为和谐辽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我们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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