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中央和省安排大量农机专项资金用于保护性耕作项目。我省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辽宁省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和《辽宁省保护性耕作项目管理办法》,多次召开保护性耕作现场会,建立试验示范基地,有效地推动了该项技术的推广。2001年以来,全省召开各级保护性耕作机具现场演示会210余次,技术培训班215(次),培训管理和技术人员2.5万(人次),投入资金1.15亿元进行保护地耕作的试验和示范基地建设,其中,省级以上财政投入达到2584万元(中央财政964万元,省级财政投入1620万元),在阜新、彰武、凌源、绥中、康平、法库和朝阳等辽西北干旱区建立32个省部级保护性耕作示范基地(其中,部级9个),核心示范面积达53千公顷,辐射面积106千公顷,增产粮食0.76亿公斤,农民节本增效1.3亿元,推动了农机耕作方式改革,初步走出农业机械化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条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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