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辽宁农业机械化发展取得显著成就。200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600万千瓦,农机总值达到78.6亿元,分别比“九五”提高了28.8%和25.9%。机耕面积达3015千公顷,机耕水平达74.5%;机播面积达1838千公顷,机播水平达52.2%;机收面积达到370千公顷,机收水平达到11.6%;机耕和机播水平均居全国第9位。综合机械化水平达46%,比“九五”末提高6个百分点。总结成就,笔者认为有以下经验值得在“十一五”期间借鉴和推广。
    一是发展农业机械化,必须把促进“三增”作为农机工作出发点。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业不断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也是农机化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十五”以来,各地紧紧围绕重点作物和关键生产环节,组织开展机械耕整、播种、收获作业,发挥了农业机械主力军作用,既增加了机手收入,又节约了农民开支,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做出了重要贡献。实践证明,农业机械化与“三增”结合得越紧密,农机化作用就越突出。
    二是发展农业机械化,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和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辽宁省地域辽阔,各地自然、经济、技术条件差别很大,农业机械化发展必须遵循自然、经济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挥各地优势,形成特色,有选择地发展。“十五”期间,我们将全省农机化发展区域确定为辽中辽北旱作平原区、辽西辽北干旱区、辽东山区半山区、辽中辽南水田区以及辽东辽西滨海农业区等5个不同类型的区域,以经济发达地区、城镇郊区、平原沿河地区为重点,确定不同的指导原则,在不放松粮食生产机械化的同时,重点抓好薯类、中草药、花生和蔬菜等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机械化,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实践证明,统筹农机化和农村经济社会之间、不同地区之间、发展速度和质量之间的协调发展,就能推动农机北快速、协调和健康发展。
    三是发展农业机械化,必须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作动力。不改革没有出路,不创新不能进步。因此,发展农机化必须贯彻实施科教兴机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战略,依靠农机经营管理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充分尊重和保障农民经营农业机械的自主权,深化市场取向的改革,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和产业化进程。实践证明,农机化的发展离不开观念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我们必须努力创新农机化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发展机制、工作方法,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走具有辽宁特色农机化发展道路,不断提高我省农业机械化的效益和水平。
    四是发展农业机械化,必须坚持依靠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农业机械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农业、财政、税务、金融、工商、经贸、交通、公安、发改委和物价等各个部门,只有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各相关部门支持,农机化发展才会得到重视,农机化工作才能赢得主动,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环境才会不断优化,农机化发展投入才会不断增加,农机部门才会在坚持速度和效益相统一的基础上,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五是发展农业机械化,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和以效益为目标。农机化发展的主体是广大农民群众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挥好、维护好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是推动农机化发展的关键因素。“十五”期间,农机大户和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得到迅猛发展,市场主体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农机化的积极性;农机跨区作业的规模不断扩大,满足了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求,既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也提高农机经营效益。实践证明,只有尊重农民的自主权,科学运用市场化手段,引导市场主体“买得起、用得好、有效益”,农业机械化发展才有不竭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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