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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绘就“新农村”蓝图 环境大改善农民变市民
发布时间:2006-2-10 10:38:00 来源:沈阳晚报

    11月4日,沈阳市召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暨郊区工作会议,并下发《沈阳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计划》和《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  

   对于沈阳市247.6万农业人口来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绝对是件好事。因为这意味着,沈阳市将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新村镇建设,改善农村环境,让更多的农民转变为市民,过上和城里人一样的日子。   

    沈阳市将分三个阶段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今明两年为启动示范阶段。在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分别选1个乡镇和2个村屯;在苏家屯、新城子分别选2个乡镇和4个村屯;在于洪、东陵沿三环两侧和铁西、浑南、棋盘山、辉山内所有乡镇、村屯进行试点。

    2007年—2010年,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四郊区50%%、一市三县30%%的村镇,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

  2011年—2015年,加快困难较大的偏远地区新农村建设,四郊区80%%、一市三县60%%的村镇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

  社会保障:失地农民养老政府、村里贴钱

  推进城市化进程,意味着大批农民的土地将被征用,他们的养老问题怎么解决?对此,沈阳市出台政策,由农民个人、村集体、政府三方,按比例承担农民的养老保障基金。按照规定,在沈阳城市规划区域内,凡持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且年满16周岁以上的在籍农业人口,因国家征用土地而部分或全部失去承包土地,将按照个人养老基金账户与养老保障统筹有关政策规定,由个人、村集体、政府三方,按比例承担养老保障基金。

  城镇建设:5年内20万村民变市民

  推进农村城镇建设,沈阳将因地制宜地采取四种不同形式,不搞“一刀切”。

  “城中村型”:“十一五”期间,沈阳市对三环内46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城中村”进行改造,村改为社区,乡镇改为街道,农民改为市民,村集体经济组织改为股份合作经济实体,全面实现城市化。在未来5年内,沈阳市三环以内,将有20万农民变市民。

  “农民新村型”:通过村屯土地整理折抵异地腾迁办法,对城乡结合部规模较小的村屯进行合并,按照城市住宅标准建设农民新村,实行城镇化管理。

  “撤村扩镇型”:推进远郊地区规模较小的村屯向交通便捷、经济发达的小城镇集中,逐步减少自然村,扩大小城镇规模。撤村扩镇的好处是,村民就学、就医的条件,都会得到改善。

  “环境整治型”:对较偏远的村屯,开展环境整治,使村屯面貌得到明显改变。

  村民自治:村民理事会为村民维权

  本报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本着群众自愿原则,各村将建立村民理事会、监事会等自治组织,真正体现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农民维权组织建设将得到加强,这一组织的作用,除了切实维护农民的各项合法权益,还将在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减少农民上访,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新农村建设阶段性,村民还将通过自治组织,将集中整治与日常性管理相结合,并健全《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制,以及全体村民共同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通过“村集体解决一点、农民自筹一点、市场化运作一点”的办法,解决部分公共设施、环境卫生日常维护管理费用问题,形成农民自我管理、自主发展的长效机制。

  环境:农村也像城里一样干净

  本报讯沈阳市为治理农村脏乱环境,提出了“四清四改”的目标,并制定了具体标准。

  清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清污泥:房前屋后和公共区的污泥清理干净。

  清路障:对占用公共道路、场所,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和有碍村容村貌的残垣断壁要予以拆除。

  清柴垛:柴垛要进院或在村外集中堆放,逐步取消农村柴垛。

  改路:5年内近郊区农村和建制镇内公共道路实现硬化,10年内各村屯内道路全部硬化。

  改水:加快自来水厂建设,逐步淘汰一家一户式自吸泵供水和压把井。

  改灶:用燃气灶逐步取代现行农村的能源供给方式。

  改厕:到2015年,农村水冲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

  资金:建新农村10年要投35亿

  沈阳市决定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基金,10年内至少在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入35亿元,并在2007年完成全市所有村镇的规划。这些资金将被主要用于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水系和能源建设、村屯整治、道路维修、村镇绿化等方面建设。市里将扶持农村交通、自来水、环境排污等重点建设项目,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农村基础设施。

  信息化:电话电脑有线“三合一”

  沈阳市提出,整合现有网络资源,逐步推行电话、有线电视和电脑网络“三电合一”。

  沈阳市将统一规划有线电视、远程文化教育和互联网等网络。由市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出资,在市远程教育网杆路上,免费加挂有线电视光缆干线。市财政还将建立市农业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扶持农业信息网建设。

  对于经济欠发达的边远村镇以及困难农户,将减免或补贴有线电视初装费、收视费。

  户籍:明年起农业户口转“非农”

  本报讯明年起,沈阳市将在郊区范围内启动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将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全市近郊区及小城镇的失地农业人口,根据本人自愿申请,便可以转为非农户口。

  到2008年底,所有居住在沈阳市三环以内的“城中村”、郊区10个规划新城以及各区、县(市)中心镇的农业人口,在落实社会保障的基础上,都将转为非农户口。

  凡是在沈阳市小城镇规划范围内购房和自建房,并取得合法产权证明的农业人口,其本人及配偶、未婚子女,均可取得当地非农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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