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9日-12月2日,辽宁省农委组织农业、财政、国土等部门有关专家组成检查验收组,对沈大高速公路沿线5市沃土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组按照省农委《关于抓紧启动沈大高速公路沿线5市沃土工程项目的通知》(辽农发[2004]27号)和《关于开展5市沃土工程阶段性验收工作的通知》(辽农[2005]166号)文件要求,检查了沃土工程项目区,听取了各市农委的项目报告,查阅了项目档案、资金使用等文件材料,一致认为:沈大高速公路沿线5市基本完成“沃土工程”项目计划任务,工程质量达到了项目建设要求,同意通过检查验收,其中,辽阳市、大连市评定为优秀,沈阳市、鞍山市、营口市评定为合格。针对沈阳、鞍山、营口3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验收组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5市“沃土工程”项目计划改造非基本农田面积为5万亩,其中沈阳市8500亩,辽阳市17200亩,鞍山市9500亩,营口市11100亩,大连市3700亩,现已落实到5市11个县(市、区)、73个乡镇、179个村、263个地块。截止目前,辽阳市、大连市已经超额完成计划任务,其中辽阳市完成改造面积18928.8亩,超出计划任务1728.8亩,大连市完成改造面积3714.5亩,超出计划任务14.5亩。沈阳市、鞍山市、营口市已基本完成计划任务,其中沈阳市实施改造面积8670亩、鞍山市9283亩、营口市11148亩。5市共平整土地1.16万亩,挖排水渠沟31.38万延米,客土44.4万立方米,修桥涵528座,打机电井42眼,修作业路19.67延米,植树5.68万株,建蓄水平塘8座,蓄水天池3座,坡耕地整治866亩,秸秆、根茬还田2.2万亩,种植绿肥3714.3亩,增施商品有机肥6891.73吨,增施农家肥4.45万吨,增施化肥1791吨,推广平衡施肥9370亩。 沃土工程实施后,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农民增产增收效果十分明显,主要成效如下: 一是加强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沃土工程项目实施后,通过修建农田水利设施、平整土地、修田间作业路、建桥涵、打机电井、挖排水沟渠、种植农田防护林等措施,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土地平整,排灌畅通,作业条件明显改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项目实施前,待改造非基本农田多是产量较低的低产田,平均亩产量288.94公斤,项目实施后,平均亩产量达到412.56公斤,地力上升了1-2个等级,达到了中产田水平。和项目实施前相比,平均每亩增产粮食123.62公斤,全省5万亩非基本农田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618.1万公斤,增加经济效益740万元。 二是提高了土壤肥力,增强了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5市5万亩待改造非基本农田土壤存在着明显的障碍因素,主要有3种低产类型,分别为渍涝排水型、内陆盐碱型和沙质瘠薄型。实施沃土工程后,明显改善了农田排水条件,降低了土壤盐碱含量,改造地块土壤肥力明显提高,土壤理化性状得到改善,项目区土壤有机质达到了1%-1.5%,氮、磷、钾养分基本平衡,土壤质地适中,土壤耕层达到20厘米以上,pH值达到7左右,亩产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三是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5市沃土工程不仅对5万亩非基本农田进行了改造,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而且通过挖排水沟渠、修桥涵、修田间作业路等措施,明显改善了项目区农田作业环境和生活条件,使项目区周边的农田也直接受益,使广大农民得到了实惠,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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