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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沈阳市依据农业资源优势和产业特点,坚持城乡统筹、“一主三化”的发展方针,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提升农业产业水平、促进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重要途径,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培育龙头企业、创办合作经济组织、开拓农产品市场、创新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2004年,全市农村实现国内生产总值732亿元,比上年增长12.4%;实现农业总产值202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县区地方财政收入17.4亿元,比上年增长27.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280元,比上年增长12%,是近年来增幅最高的一年。
    几年来,沈阳市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一、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升龙头企业的牵动力
    该市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有针对性地开展粮食、蔬菜、畜产品、林产品、花卉等专业招商活动,引进大型农产品加工项目,有力地推动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全市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已达1200家,涉及粮食、蔬菜、生猪、肉禽、乳品、林果等10多个行业,年销售额达260多亿元。2004年,全市新发展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就有300家,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超5000万元以上的66家、超亿元的19家。在加速发展新项目的同时,对原有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和政策扶持,促进企业合资合作、资产重组、技术改造、扩大规模,使其迅速发展壮大起来,形成较强的带动力和竞争力,成为引领农业发展的龙头。目前,全市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已发展到310家,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16家。
    二、发展设施农业小区,促进基地建设专业化
    为提高基地建设的规模化、设施化和集约化水平,该市以开发百万亩设施农业工程和实施畜牧、花卉倍增计划为重点,通过政策引导,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全面启动实施了千村富民经济小区建设工程。2003年和2004年是该市富民经济小区发展最快的两年,市财政累计投资10891万元,支持新发展经济小区1210个,其中种植小区 796个,畜牧小区424个,水产小区95个,使全市种养小区达到了2135个,总面积75.8万亩。目前,全市千亩以上的种植小区已达32个,新民市大民屯、苏家屯区永乐、辽中县杨士岗等6个种植小区达到万亩以上。在确保基本农田得到保护和农民增收的前提下,规划到2007年,富民经济小区发展到4000个,基本实现每个村都有一个富民经济小区。
    三、发展园区农业,培育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先导区
    多年来,该市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政府指导、企业运作、多元投入、农民参与的方式,按照有主导产业、有经营规模、有科技依托、有先进技术设备、有精深加工、有产品市场、有带动能力、有农民参与的原则,建设了一批具有新品种繁育、新产品开发、生产加工、生态建设、市场开拓等多功能的现代农业园区。特别是通过实施“2211”园区建设计划,有力地推进了以农业高新区为代表的园区农业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农业园区和科技示范园区65个,园区建设面积达到42万亩,有17个园区被省政府列为省级农业园区。农业园区在发展过程中,不仅自身形成了产加销相结合的经营机制,而且通过“园区加基地”、“园区带农户”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已经成为当地农业科技推广和产业化经营的龙头。特别是沈阳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经过两年时间的建设,引进农业科技研发、农产品加工、花卉生产等项目60多个,正在成为全市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聚集地和现代农业的先导区。
    四、实行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以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和市场为依托,从生产基地建设入手,积极推进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标准化进程。在生产环节上,健全和完善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及检测体系,创建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区,制定发布127项农产品地方标准,建立三级检测网络,设立市、县和生产基地及农产品市场的农产品质量检测点42个,认定无公害基地97个,认证产品101个,其中绿色及有机食品55个、无公害产品46个。在加工环节上,从原料采购到产品加工,实行全程质量监控和全方位标准化管理,重点龙头企业通过了产品ISO9000]系列国际认证。在流通环节上,实行产地与销地、市场与基地的对接认证和标识管理,出台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建立了农产品监督管理制度,该市于2004年5月1日全面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五、实行农业订单经营,促进产加销相结合
    为了加强产销对接,促进农产品流通,该市每年定期举办农产品产销洽谈活动,发布供求信息,邀请省内外农产品加工、经销企业与该市农业生产单位和广大农户进行对接洽谈,签订供货协议。同时,鼓励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市粮食、蔬菜、花卉、畜牧、饲料、农产品加工企业等行业协会及各区县(市)、乡、村和农事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农产品促销活动。目前,全市各类中介组织已发展到1333个,其中农民专业协会及合作社834个,农产品行业协会386个,农民经纪人协会113个,经纪人达到4.5万人。在各种产销洽谈活动以及中介组织、经纪人的推动下,全市2004年农业订单经营面积超过400万亩,农产品经销额突破100亿元,占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50%。
    六、努力开拓国外市场,扩大农业对外贸易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很重要的一点是要提高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解决农产品出口问题。为此,沈阳市按照加速推进农业国际化、把沈阳建成全国最大的农产品加工及食品制造业基地的战略部署,立足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农产品市场,重点支持发展农产品出口基地和外向型企业,开展对外贸易。2001年,沈阳市成立了农产品出口办公室,根据日、韩、俄等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市场需求,组织经销商与农户签订订单,建设出口基地,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全市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出口创汇基地近30个,面积达170万亩。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出口企业有32家,以农产品经销为主的对外贸易企业14家。沈阳华美肉禽、北浅食品、春利食品等14个规模较大的企业,已成为全市农产品对外贸易的龙头企业。
    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实践中,沈阳市形成4点经验:
    1、用时代理念指导现代农业,是推进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思想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沈阳市农业生产力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主要农产品实现了由短缺到自给有余的历史性跨跃,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已是大势所趋。特别是我国入世后,农业面临国际竞争的压力越来越大,转变传统农业经营方式,加速农业产业化、标准化、企业化、国际化,已经成为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现实要求。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迈向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实践形式,必须毫不动摇地加以推进。因此,近年来明确提出未来几年的奋斗目标,即每年要新上农业产业化大项目100项,培育大型龙头企业20个,农产品加工率提高到60%以上,在农林牧渔各业中全面实现产业化经营。
    2、树立科学的富民发展观,把推进产业化经营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现实途径。在生产力发展水平尚处于初中级阶段的现实条件下,农业产业化经营仍为农民增收致富的主渠道。通过培育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广大农户吸引到产业化链条中来,让农民在农产品营销中获得稳定的收入;通过实行“公司加农户”和订单经营,使农民在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中增加收入;通过大力发展富民经济小区,组织千家万户参与到规模化、产业化致富项目建设中来,惠及广大农户共同增收致富。目前,全市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农户已达33万户,农民人均纯收入中50%左右来源于农业产业化经营。
    3、加强政策引导,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保证。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扶持产业化经营的信贷、税收、财政等政策的同时,该市从实际出发,对新建的龙头加工企业、生产基地、经济小区和农业园区等产业化项目,在土地使用、财政贴息、税费征收、信贷投放以及资金奖励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扶持政策。2003年,全市新上的产业化项目达84项,投资总额达22.8亿元,其中市财政用于支持龙头企业的贴息资金达3500万元,支持产业化基地、种养小区及农业园区建设资金5740万元,金融部门支持龙头企业建设贷款余额7.4亿元,为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减免税420万元。2004年,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市政府又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1亿元资金,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扶持大型龙头企业建设。预计2004年用于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及产业化项目补贴资金将达到1.2亿元。
    4、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加速器”。沈阳市农业产业化经营之所以有较快发展,是与全市上下面向国内外大力开展招商活动分不开的。近两年,邀请全国知名龙头企业来沈,围绕农产品、畜产品、林产品、花卉等产业召开多次专业招商洽谈会,与100多家企业达成了在沈投资协议。其中,金石豆业、晋江福源、蒙牛、伊利等一些全国知名的大企业已落户沈阳。这些龙头企业的建成,对沈阳市未来几年的农业发展和产业化经营将起到巨大的拉动作用。 (编辑:浅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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