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金农首页 政务公开 农业市场 农业传媒 农业会展 科技教育 县域经济 新闻资讯 金农专题
您所在的位置:辽宁金农 >> 禽流感专题 >> 政府之声 >> 阅读文档
农业部:禁止从禽流感口蹄疫疫情国进口相关产品
发布时间:2006-5-31 7:27:00  来源:新华网  
 
  

    30日从农业部新闻办公室获悉,今年5月以来,博茨瓦纳、丹麦等国家相继发生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防止国外疫情传入我国,保护畜牧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有关规定,农业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禁止从上述国家直接或间接输入禽类及其产品。 

    公告规定,上述国家发生疫情后启运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禁止来自上述国家的禽类及其产品进境;对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船舶、飞机和火车等运输工具,如发现有来自上述国家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对走私入境的来自上述国家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公告要求,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另据了解,今年年初以来,科特迪瓦、喀麦隆、缅甸、布基纳法索、德国等多个国家发生禽流感疫情,阿根廷、埃及发生口蹄疫疫情,农业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及时发布了公告,禁止相关动物及动物产品入境。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特别推荐


2003-2020, WWW.96116.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辽宁金农版权所有 Email:96116@96116.net
Tel:024-23448858(人工咨询)、024-23448876(空间租赁、域名注册、网站开发)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信息中心开发  中国网通辽宁通信公司提供支持
ICP:辽B-2-4-20040111 备案号:辽ICP备05014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