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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三大措施构筑禽类产品流通“安全网”
发布时间:2006-3-28 7:33:00  来源:新华网  
 
  

    眼下正值禽流感疫情高发期,商务部按照全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的要求,在巩固前一阶段防控成果基础上,继续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记者日前从商务部市场运行司获悉,2005年中国一些地区相继发生禽流感疫情以来,商务部采取了三大措施,密切监测禽类产品供求动态,以维护市场稳定和消费安全。 

    一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禽流感疫情发生后,商务部启动疫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通过市场监测系统及时掌握全国113个大中城市禽蛋类产品销售和价格情况。 

    二是规范禽类产品流通秩序。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畜禽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特别是活畜、活禽和鸟类市场的进货渠道,严格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和完善购销档案。同时,针对部分地区随意扩大疫区范围、擅自设立检查站、限制来自非疫区检验合格的肉禽产品流通等问题,采取措施维护畜禽产品正常流通。 

    三是加强畜禽屠宰管理。积极推进家禽定点屠宰,严把活禽入厂关,严格执行屠宰环节的各项检疫检验制度,督促家禽屠宰厂(场)对活禽运输工具、装卸器具及废弃物进行强化防疫消毒处理,杜绝疫病通过屠宰环节再次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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