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葫芦岛市出台了《关于扶持养禽业的意见》,其中规定家禽定点屠宰企业的屠宰加工费由每只0.5元下调到0.3元,以鼓励、支持加工企业、经纪人多收购农民的家禽,减少农民的经济损失。
    据了解,《关于扶持养禽业的意见》中规定:一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疫区采购、调入、运输禽类、禽产品及饲料;二是该市辖区内饲养的肉鸡达到出栏日龄并要集中屠宰或销售的(含下架蛋鸡),经检疫检验合格并持有县动检部门证明的,可以流通和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许阻隔;三是从外地购进饲料的,购进单位和个人(或供货方)要提供饲料产地及储存地点所在地县以上畜牧部门开具的非疫区证明,手续齐全,消毒后可进入本市;四是建立与秦皇岛正大集团肉鸡生产的绿色通道,在做好检疫、消毒的前提下,确保鸡雏、饲料进入和肉鸡回收运输的畅通;五是该市家禽定点屠宰企业,屠宰加工费每只0.5元下调到0.3元,以鼓励、支持加工企业、经济人多收购农民的家禽,减少农民的经济损失。下调后差额部分,经动物检疫、商业部门核准认定后,由政府对加工企业予以补贴;六是各金融部门对屠宰该市辖区内饲养的肉鸡(含下架蛋鸡)及收购储藏销售屠宰后产品的企业贷款要优先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