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北京、天津、河北和辽宁等16个省的质监部门开展禽类肉制品、消毒用品的国家监督专项抽查。     记者昨日了解到,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部署全省质监部门做好禽类肉制品、消毒用品的监督专项抽查行动。
    此次专项抽查产品范围包括今年10月1日以后生产的鸡、鸭、鹅熟禽肉制品;漂白粉、烧碱、高锰酸钾消毒剂、次氯酸钠、过氧乙酸消毒用品。本次检查的重点包括:
    禽肉制品生产企业是否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凡是无证生产的,立即责令停产、封存产品,并依法严厉处罚。
    肉制品原材料是否有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是否为病死鸡、鸭、鹅等禽类,是否来自疫区。违者一律坚决查封、监督销毁,并依法对生产企业严厉处罚。
    查肉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和生产工艺,特别是对以禽肉为原料生产熟食制品的企业。
    防护用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具备生产条件、产品检验不合格、不能达到防护标准的,要立即封存产品,并责令停产整顿。
    冷库等地点是否存有国内疫区和非法入境的禽肉类产品,全面检查疫区周边地区熟肉生产加工企业(场、点),对发现用疫区禽肉类产品生产加工熟肉制品的,依法封存、监督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