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金农专题 > 农民增收专题 > 阅读文档
农业开发要开拓创新
发布时间:2003-1-5 来源:辽宁农业信息资源平台



2002-12-17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密切相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只有农村全面实现了小康,才能说明我们国家真正实现了小康,才是完整意义上的小康。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江泽民同志进一步指出: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因此,农业综合开发作为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的一个有效手段,必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贡献,这是义不容辞的任务。

  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为扫除影响农业综合开发的障碍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

  ————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才能体现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生产力的先进性就体现在自然资源利用的合理性和持久性上。农业综合开发的基本任务就是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也就是通过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使自然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确保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农业综合开发充分体现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才能体现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农业综合开发通过各类项目建设,不仅宣传了党对农业和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而且广泛传播了科学技术知识,推广了先进实用的技术,培养了一大批勤劳致富的带头人,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了农村“两个文明”建设。这与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才能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当前广大农民最大的困难是增收难,特别是主产区和纯农户增收难度更大。主要是农产品供过于求的局面没有改变,价格持续走低,增收门路不多;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国外对我国设置的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严重,我国有优势的农产品出口困难,近期这种情况不会有很大改变。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农业综合开发通过改善生产条件,可以为农民增收奠定坚实的基础;通过推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通过推动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为农民增收起到示范作用。因此,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代表了我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农业综合开发实施以来,取得了巨大成就,这也是不断开拓创新的结果。特别是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转变指导思想,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极大地推进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上世纪80年代后期,针对我国人增地减、粮食供给总量不足、许多地区农业基础设施老化失修、农业发展缺乏后劲等问题,农业综合开发以改造中低产田为主,依法酌量开垦宜农荒地,着力提高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的产出量。农业综合开发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农业生产建设领域的一种创新。

  90年代中期,随着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跃上新的台阶,农业综合开发在坚持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同时,加大了多种经营项目建设力度,把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这是农业综合开发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任务,对开发重点所作的战略性调整,这就是与时俱进。

  90年代后期,农业综合开发适应新阶段农业发展要求,由过去以改造中低产田和开垦宜农荒地相结合,转到以改造中低产田为主,尽量少开荒甚至不开荒,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与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由以往追求增加主要农产品产量为主,转到积极调整结构,依靠科技进步,努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上来。同时,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这是农业综合开发指导思想的重大转变,是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历史性选择。

  农业综合开发的发展历程充分说明,要想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就必须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继续巩固和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的地位,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的作用,不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当前,在十六大精神的指导下,我们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不断推进农业综合开发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
 


作者:国家农发办常务副主任 赵鸣骥 来源:经济日报





 相关资讯
 图片资讯
 发表评论
用户: 匿名发表


 特别注意:金农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② 金农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③ 凡本网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盛世金农,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④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辽宁金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⑤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辽宁盛世金农网联系。
※ 联系电话:024--23448858
金农简介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会员注册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03-2020 辽宁金农 All Rights Reserved.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信息中心开发 中国网通辽宁通信公司提供支持 | 服务热线:024-23448802 | 辽ICP证B-2-4-20040111号
本网站刊登的辽宁金农网的各种资讯﹑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辽宁金农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辽宁金农新闻查询
精彩推荐
广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