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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虽然取得重大进展,在感到欣喜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还面临着很多困难,许多长期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结构性、机制性、体制性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在新形势下又出现一些新问题。
一是农村改革虽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是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限制农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矛盾。土地流转机制还不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还不快,农产品市场体系还不完善,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仍然突出。各种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的市场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体制障碍依然存在。
二是农业生产水平虽然有了显著的提高,但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高的现状仍然未从根本上转变。粮食稳定增产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传统耕作仍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形式。农业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农田基本设施薄弱,防洪、抗旱、排涝设施不强的现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存在着农业增长方式粗放,资源利用率低,农业科技储备不足,科技推广体系不完善等诸多问题。
三是农业产业化经营虽然得到长足发展,但是产业化水平不高、竞争能力不强的现状还未从根本上改变。农业生产专业化、组织化程度较低,特色产业布局不够集中,生产基地相对分散,缺少覆盖面大的专业化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水平较低,部分农产品质量不高不稳,市场竞争力不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不快,初(粗)级产品多、精深产品少,普通产品多、知名品牌少,中小型企业多、大龙头企业少的局面还没有转变。农业利用外资和农产品出口规模不大,外向型农业总体水平不高,与发达省份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四是农民收入虽然逐年都有显著增长,但是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还未建立。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还比较脆弱,仅从农业内部去寻找增收的途径,潜力有限。统筹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还未完全建立。
五是农业和农村经济虽然得到全面发展,但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现状还未改变。特别是辽西北的一些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缓慢,与南部、中部地区发展水平形成较大反差,县与县之间生产总值最高相差20倍以上。全省44个县(市)中还有15个贫困县,占全部贫困人口的8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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