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在山东省日前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中,共有11.98万农民工领取了补发工资,金额合计13277万元。
此次检查由省劳动保障、建设、公安、工会四部门联合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深入企业查阅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财务账簿等,核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快结案”。
检查期间共查出拖欠职工工资的用人单位1688户,涉及职工16.286万人,其中农民工13.346万人,涉及拖欠总金额16205万元,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15066万元。责令用人单位补发14.525万职工共计14071万元,其中补发11.98万农民工共计13277万元。同时查处违反最低工资标准单位54户。
“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关键在于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目前,山东省这一机制已基本建立。”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人士说。该体制涵盖工资支付保障、工资支付监控、欠薪报告警告、劳动保障诚信等方面,各市也制定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青岛市针对农民工用工特点制定专门劳动合同文书文本,压缩了普通合同文本中通用性内容,增加了协商条款的容量,尤其对工资支付办法、福利待遇、违反合同的责任等方面为双方预留了协商的空间,目前在建筑、餐饮企业广泛使用。
截至目前,枣庄已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00余万元,施工企业一旦拖欠农民工工资,即从其缴纳的工资保证金中扣除。
据介绍,山东省建设行业2003年底前竣工工程累计拖欠工程款145.07亿元,至目前已清理解决143.81亿元,清欠比例达到99.13%。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41.33亿元,已清理解决41.29亿元,政府清欠比例达99.9%,累计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37.4亿元。(大众日报)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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