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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2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农民工维权庭第一案顺利结案,四川来沈打工的农民工李富民,获赔五万元赔偿金。
李富民在江西省临川建筑安装总公司沈阳分公司长白建筑工地任钢筋工。6月26日,在卸钢筋过程中被钢筋砸伤,造成腰四、五椎爆裂性骨折。事故发生后,公司支付3.6万元为李富民实施手术和治疗。目前,李富民已经基本康复。但是他受伤后,却得不到公司的赔偿。
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此案仲裁大约需要2—3个月时间。但是照顾到李富民身体和生活情况,维权庭决定为双方进行调解。经过两次开庭最终达成协议:由江西省临川建筑安装总公司一次性赔偿生活费、误工费、第二次手术费合计人民币五万元。 
 
(编辑: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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