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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建委出台规定 农民工宿舍不许用通铺
发布时间:2005-4-14 来源:辽宁农业信息资源平台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建委了解到,市建委为了保障在一线作业的农民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开始对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几方面制定具体生活环境达标细节,以改变农民工生活环境,一改以往人们心中建筑业农民工生活“脏、乱、差”的印象。
    室内环境:严禁使用通铺


    以往由于建设工
期紧张,很多施工单位将未经竣工验收的地下室或车库,作为农民工的宿舍。标准化管理规定,地下室或车库不得兼做农民工宿舍。同时要求农民工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4米,通道宽不得小于0.9米,宿舍内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障室内正常通风。


    卫生要求:炊事员持证上岗


    标准化管理规定要求,施工人员超过百人或建筑面积达到万米以上的施工现场,要设置淋浴室并按时开放。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食堂内应设置独立的操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米的防鼠挡板和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以及冷藏设施,要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严禁出售变质食品等,确保农民工身体健康。


    工作环境:裸露场地需要绿化


    标准化管理规定,对于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同时不得在施工现场内焚烧各类废弃物。


    对施工现场内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防止沙尘。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集中堆放土方,并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标准、规范的组合装配式钢围挡,高度应达到两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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