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某服装公司38名农民工日前到该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称公司拖欠他们两个月的工资总计3.6万多元。劳动监察员立即着手进行调查,监察大队对该公司进行严肃的法制教育,指出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并责令其限期补发工资……现在,38位农民工已欣喜地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劳动成果,高高兴兴地准备回家过年了。截至去年12月31日,该市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农民工拖欠工资投诉101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90.2万多元。大石桥市劳动监察大队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千方百计为农民工讨公道,尤其是对那些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制定严厉措施,杜绝拖欠现象的发生。
文章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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