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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推动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蓬勃发展
作者:郑远禄 发布时间:2007-4-19 17:18:00 来源:江西农业信息网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后,江西省各级农业部门通过宣传栏、宣传车、宣传册、宣传标语口号、编写黑板报、编排表演小型文艺节目等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深入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创办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信心和热情,短短数月间就涌现出鄱阳湖裕丰水产合作社等按法律要求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04家,法律正推动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蓬勃发展

  到2006年底江西省比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017家;拥有社(会)员51.5万人,其中农民成员44.9万人,农民成员人均纯收入达到5724元,带动农户88.7万户;合作组织拥有资产9.1亿元,销售收入24.5亿元。主要有五种模式:一是能人或专业大户牵头兴办,二是依托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牵头兴办合作经济组织,三是依托农业技术服务组织,与农民联合创办合作经济组织,四是农村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根据本地产业情况牵头兴办,五是农产品加工企业联合起来组建的行业协会。

  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促进了农业新科技的推广应用,完善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优化了农业资源市场配置,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了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维护了农民经济利益;完善了农业产业化经营链,促进了龙头企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2007年,江西省将以“三个一批”(即:规范一批老的,围绕主导产业培育一批新的,集中力量扶持一批缩短农产品生产与餐桌距离的合作社)为重点,实施“百千万”工程,省、市、县三级联动,建立100个合作社示范点,规范1000个现有的合作社,培训10000名合作社骨干、乡村干部和农业系统干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江西省农经处)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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