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 为贯彻实施将于今年7月1日施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由宁夏农牧厅组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月”活动3月1日在永宁县正式启动,并于当日举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座谈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今晓出席会议并讲话。
于今晓强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保证农民的主体地位,依法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依法加强对农民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和服务,一是要保证农民成员占社员总数的80%以上;二是要保证合作社坚持主要为成员服务的宗旨;三是要保证农民成员在合作社中的经济利益;四是要保证农民成员对合作社事务充分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
据了解,目前,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迅速,由“十五”初的不足百十个发展到2006年底的762个,涉及农村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合作组织典型。吸纳社(会)员13万户,带动农户54万户,占到全区农户总数的14%和57%,占到全区蔬菜、畜牧业支柱产业的70%。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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