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金农专题 > 农产品安全专题 > 阅读文档
湖北农机安全监理工作2003年思路
发布时间:2003-3-19 来源:辽宁农业信息资源平台



湖北农机安全监理工作2003年思路
2003年农机监理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全国、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减少恶性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农机安全作业,促进农业生产,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服务于我省农机化事业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出农机监理部门为农机安全作业和农业生产的保驾护航作用。全省上下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与时俱进,团结拼搏、开拓创新的精神,创建我省农业安全生产和农机安全作业的良好局面。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实现机车检验万台,年增长%,;驾驶员审验万人,年增长%;核发92式拖拉机号牌万副,年增长%;核(换、补)发行驶证万本,核(换、补)发驾驶证万本;驾驶员考试万人;核发学习证万本;农机事故率低于1.5‰。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已经于去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我们要以此为契机,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全省农机监理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控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利用新闻媒体开展经常性宣传和报道;要结合农时季节和农业生产的特点,加大对农机手进行安全作业宣传教育的力度,组织学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操作技术培训,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机事故的统计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农机事故半年报、年报制与重特大事故快报制。
(二)开展“农机安全村”创建活动,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农机安全村”创建活动是农业部和省农机化办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今年我省农机监理部门要大力开展“农机安全村”创建活动。创建“农机安全村”活动的基本要求是以一个村为基本单位,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聘用兼职农机安全协管员,由农机监理部门将农机安全法规、常识、农机安全操作技术送到村、进到户,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全省农机监理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出发,切实转变作风,以为民服务为切入点,将农机监理工作的重心下沉,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基层和生产第一线,与广大农机手、农民群众一起创建“农机安全村”,扎扎实实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全省农机监理部门对这项工作必须高度重视,真抓实干,措施得力,目标明确,力争今年年底前全省每个县都推出一个“农机安全村”。通过选好典型,打下基础,逐步将这项活动引向深入。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在我省一些地方,农机监理部门存在管理松懈、执法不严、工作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亟待提高。部司、省厅和省办对这项工作很重视,提出了“以‘提高队伍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为宗旨,整顿农机监理队伍”的要求。根据要求,各地一要组织开展“农机监理与为民服务”的大讨论,要牢固树立为农民服务的意识,探讨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如何在执法中提供优质服务,在服务中严格执法的问题;二要加强培训,各地要制定培训计划。省总站在适当时机,组织一次农机监理业务骨干培训班。
(四)继续深入开展“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
“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是展示农机监理部门风采的窗口,是密切农机监理部门和农民机手关系的重要桥梁。部司和省办对示范窗口创建这项工作很重视。实践证明,示范窗口创建对改善机关办事作风、加强自身建设、规范法行为起到了很好作用,示范窗口单位也在监理系统内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对这项工作我们各级农机监理部门要常抓不懈,今年在保持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力争我省再创建3-4个示范窗口单位。
(五)巩固农机“安全质量年”活动成果,打击“黑车非驾”
去年,在部、省主管部门领导下,农机“安全质量年”活动成效显著,对遏止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起到了很好作用,今年在巩固去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要把打击“黑车非驾”进一步引向深入。今年的整治重点是加大对各种非法拼装车辆的检查与打击力度,一是各级监理部门要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对各种非法拼装车辆要严查严打,对非法拼装车辆一律不得发牌发证;二是要严格执行省总站2002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监理业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考证、年检年审、入户、挡案管理等业务管理工作要严格规范;三是上级监理部门对下级部门要加强监督,对有滥予发牌发证等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四是严查各种违章行为,减少和杜绝各种事故隐患。
(六)加强对农业、农机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农机监理法规
各地要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加强农业、农机法律法规的学习。一要学习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们新时期开展农业工作的基本大法,各级农机监理部门要结合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学深学透,并以此自觉指导我们工作;二是继续学习贯彻《湖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总站要组织好机关内部学习,还要在适当时候举办一期全省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培训班。
对《湖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内容的修订与完善工作要抓紧,要加强与省办和上级部门的沟通,争取早日完成这项工作。
(七)进一步发挥《中国农机安全报》的宣传阵地作用
《中国农机安全报》是我们农机监理工作的一大舆论阵地,要充分发挥好它的宣传作用,使它广为传播。一是要引导广大农民机手对它的正确认识,培养农民机手对它的感情,使爱报订报成为一种自觉;二要充分发挥它的宣传阵地作用。通过这个阵地把有关农机监理的政策、法规、知识传送给各级领导、广大农机监理工作者和广大的农民机手。



信息来源:湖北农机管理办公室李世卫
 相关资讯
 图片资讯
 发表评论
用户: 匿名发表


 特别注意:金农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② 金农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③ 凡本网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盛世金农,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④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辽宁金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⑤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辽宁盛世金农网联系。
※ 联系电话:024--23448858
金农简介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会员注册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03-2020 辽宁金农 All Rights Reserved.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信息中心开发 中国网通辽宁通信公司提供支持 | 服务热线:024-23448802 | 辽ICP证B-2-4-20040111号
本网站刊登的辽宁金农网的各种资讯﹑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辽宁金农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辽宁金农新闻查询
精彩推荐
广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