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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
发布时间:2006-6-20 16:04:00 来源:辽宁金农网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决定把抗日战争以来党实行的 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改变为没收地主土地分给农民,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政策。《五四指示》发出后,东北局指示各省动员干部组成工作队、工作团深入农村,发动群众,开展土改斗争。1946年7月7日,东北局作出《关于形势与任务的决议》。

    从1946年5月,辽吉省委首先在康平进行土改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省铺开,并由省委书记陶铸带队,分4个工作团深入农村发动群众。辽东省委分两批动员干部下乡,深入到农村进行发动群众工作。
    经过各级党委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土改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截止到1946年10月,辽宁解放区共分土地近900万亩。

    土地改革运动,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革命积极性,有力地配合了自卫战争的开展和根据地建设。但是由于时间短,干部缺,经验差,许多地方工作不深不透,出现了夹生饭现象。为此,从1946年11月开始,又开展了解决土改中的“煮夹生饭”运动和“砍挖”运动。

    从1947年10月中共中央公布《中国土地法大纲》起,辽宁老解放区土改进入平分土地阶段。步骤基本是广泛宣传土地法大纲,把党的政策交给群众,动员群众自己起来分地;划定阶级成分;整顿组织,成立贫雇农大会及其委员会,领导平分土地运动;按照中央精神和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分地办法,组织平分土地和其他物资。平分土地取得巨大胜利,但也普遍发生了较为严重的“左”的错误,但很快得到 了纠正。到1948年春,除敌战区外,辽宁地区土地改革运动胜利结束。

 

(编辑: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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