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对东北地区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十分重视。1927年5月18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蔡和森主持下, 召开了有邓鹤皋、尹才一、关向应、陈日新、穆景周、曲文秀等参加的东北工作会议。会议研究讨论了东北地区的形势和党的建设问题。认为东北各地党组织不断扩大,中共北方区委被破坏后,急需建立东三省省委,统一领导全东北地区党的工作。会议决定成立中共满洲省委。
    5月19 日,中央决定:调大连地委书记邓鹤皋(邓洁)和工运部长尹才一到奉天(沈阳)筹备组建满洲省委工作,并指定邓鹤皋为省筹备委员会书记。但由于叛徒出卖,邓鹤皋于7月25日在大连被捕,筹建省委工作停止。 1927年9月下旬, 中共中央再次决定派顺直省委组织部长陈为人到东北组建中共满洲省委。陈为人于10月14日到达沈阳,与中共北满地委书记吴丽石取得联系,共同磋商筹备组建省委工作。1927年10月24日,东北地区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会议通过了《我们在满洲的政纲》、《满洲工人运动决议案》和《满洲农民决议案》,确定了省委的工作方针和路线。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中共满洲省临时委员会,选出执行委员3人,候补执行委员2人。选出省临委委员3人,候补临委委员2人。陈为人为省临委书记。并向东北各地党组织发出了第一号通告,宣布了中共满洲临委正式成立。
    1928年9月,省临委在沈阳召开了东北地区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大会决定将中共满洲省临委改为中共满洲省委员会。省临委成立时,直接受中共中央领导。中共中央迁到苏区后,受中共上海中央局和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双重领导。1934年底省委与上海中央局因交通中断失掉联系后,受在驻共产国际的中共代表团领导。1936年6月,中共满洲省委正式撤消。
  (编辑:山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