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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好“龙头”的带动作用
发布时间:2003-3-15 来源:辽宁农业信息资源平台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农业怎么办?已跻身“151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山东菱花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江保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了他的看法。
他说,国际农产品的竞争,说到底是大型的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企业之间的竞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作用,充分利用当地资源、技术装备和市场网络三大优势,形成品牌托市场、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公司+农户+市场”的发展模式,通过大型加工、贸易企业,在促进优势农产品转化增值的同时,把我们的优势农产品和农村劳动力带进国际市场。为此,国家应鼓励发展各种所有制的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使之扩大规模,增强实力,提高龙头带动能力。同时,还要鼓励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与外贸企业联合,组成大型企业集团。
为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更好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国家应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从投入、税收、人才、信贷等方面支持龙头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关系,增强带动作用。江保安进一步指出,菱花集团一年上一个新台阶,实现了从玉米到淀粉、再到谷氨酸和味精的层层增值转化,每吨玉米增值近2000元,调动了周边地区农户种植玉米的积极性。现在,菱花集团加工玉米已超过30万吨,玉米加工增值效益达6亿元之多。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玉米用量还会逐年增加,菱花集团在下一步的发展中将更好地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为中国农业和农民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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