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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鞍山市防汛办了解到,该市今年没有发生大的险情和灾情,平稳度过主汛期。 
    从7月18日我省进入主汛期到8月20日主汛期结束,鞍山市平均降水量228.1毫米,比多年平均值237毫米略少,比去年同期181.8毫米多25.5%。今年主汛期内我市降水量空间分布不均匀,其中市区平均降水量187.6毫米;海城平均降水量225.8毫米;台安平均降水量135.5毫米;岫岩平均降水量363.5毫米,最大点降水量出现在岫岩前营子站,降水量为456.5毫米。
    今年主汛期主要有五次比较大的降雨过程,其中以8月10日至13日降水量为最大。全地区普降暴雨,岫岩地区降大暴雨,平均降水量71.2毫米,其中岫岩地区平均降水量127.9毫米;台安地区相对较少,平均降水量21.3米;海城市平均降水量61.0毫米。
    今年主汛期全市河道水情基本平稳,没有形成洪涝灾害。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绕阳河等大型河流没有发生规模洪水。由于受连续大范围降雨影响,岫岩大洋河、哨子河发生一般性洪水,其它中小型河流没有发生较大洪水过程。南沙河千山水文站7月24日至8月1日发生断流。
    全市各中小型水库水势平稳,除岫岩前营子、黑山两座水库发生溢洪外,其它中小型水库均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
    由于各地区、各部门前期防汛准备工作充分,在几次大范围强降水发生时,各项应对措施科学有效,落实到位,没有发生较大险情和灾情。在大暴雨中,全市各级主要领导都坚守在第一线指挥;交通、农机、电业、通信等部门积极做好应对工作;军分区、武警和驻鞍部队及时向防汛部门了解雨情,做好抢险准备工作;气象、水文部门及时分析雨情、水情,准确预报,为指挥部正确决策提供了保证。岫岩全面部署防汛工作,在部分地区发生滑坡等险情时,及时组织抢修排险,使鞍山市在遭受大暴雨袭击时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全市平稳度过主汛期。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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