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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现场
    2006年8月1日下午,由省农委组织召开的建设新农村“村企共建”示范行动对接会在沈阳召开。此对接会的目的是启动全省的村企共建行动,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会议由省农委副主任李忠国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有辽宁省农委有关领导、各市农委主任、全省35家企业代表和40个村的村委会代表等,宽甸县大西岔镇北江村村书记罗英富等村企代表作代表发言。
    会上,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万福民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如何把中央的战略决策转化为具体政策、具体措施和具体行动,扎实稳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是我们当前做好农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内外的经验已经表明,新农村建设将主要依赖于三方面的力量:一是政府的扶持;二是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三是“三农”自身的发展。在现阶段,中国新农村建设不可能单纯依靠各级财政投资,也不可能主要依靠工业或城市的单向支持,而应当主要依靠符合市场运行规则的社会经济力量和“三农”自身的努力来完成,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村,使工业和城市非农产业不断向农村渗透,在农村寻求和建立产业支撑。在这方面,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不断成长壮大起来的龙头企业,将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承担着重要的任务和责任。

会上,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万福民作重要讲话
    万福民主任指出,开展村企共建新农村示范行动,就是要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载体,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综合带动效应,在龙头企业与其所在村或基地所在村之间,建立有组织、经常性、紧密型的联系,形成利益共同体,优化信息、技术、管理、资金、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配置,并以经济的联系和互动为发端,继而促进科学文化知识、市场竞争意识、民主管理理念等相互交融,达到“以企带村、以村促企、村企共赢”的目的。
    会上,万福民主任还就启动全省村企共建行动,积极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开展村企共建新农村示范行动的重大意义。村企共建的实质,是龙头企业带动效应的拓展和强化,是公司带农户经营形式的深化和巩固,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开展村企共建新农村行动,对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健康发展,都具重要的意义。
    二是明确共建思路,准确把握村企共建的工作重点。在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个明确:要明确开展村企共建行动的指导思想,明确开展村企共建行动的总体目标,明确开展村企共建行动的主要内容和明确村企共建行动的工作重点。
    三是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和推进村企共建新农村。万福民主任强调,各市农委一定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际出发,将村企共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把积极引导和推进村企共建新农村行动与“两大基地”建设、“四个倍增”计划、“三五”战略调整和推动“一村一品”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村企共建行动健康发展。
    建设新农村“村企共建”示范行动对接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省村企共建新农村示范行动拉开了序幕,标志着我省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行动迈出可喜的步伐,也标志着我省社会力量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编辑:浅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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