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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末开始,沈阳市8个郊区、县(市)的法律援助中心在广大农村开展起春耕期间农民法律援助维权活动。截至4月10日,活动已接待解答法律咨询超过3600人次,帮助鉴订书面购销合同196份。
为切实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沈阳市郊区、县(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发起此次活动,活动内容主要围绕农业生产资料销售方面易发生的问题,宣传《种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化肥、农药、农膜经营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东陵区、新城子区、康平县、辽中县等地的法律援助中心,还积极联合农、林等部门,通过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和法律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进村屯活动,并在大型农业生产资料批发市场设立宣传点,为广大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编辑: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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