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09月04日
河北省张北县打着“无公害”招牌的蔬菜,被源源不断地运往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20多个大中城市。 而这些所谓“无公害”蔬菜,竟然都喷洒过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农药。笔者在看有关报道时,最感震惊的是当地农民的心安理得和当地农药市场的极度混乱。面对暗访的记者,当地菜农不打自招:一般都要等到傍晚时分,收菜的客商走得差不多了,才开始到地里给蔬菜打农药。菜农还告诉记者,打过剧毒农药的蔬菜,很少被虫咬,菜的外观好看,可这些菜他们自己都不吃。在张北,剧毒农药公开叫卖。报道说,在打着无公害蔬菜招牌的蔬菜配货店旁边的商店里,都非常醒目地摆放着一些甲胺磷、氧化乐果、1605等剧毒高残留农药。笔者新近听到的一个小故事,可与张北的情况形成鲜明对照。山东农业大学的一位教师在美国读博士,到农场实习期间,他把一种农药喷洒到了苹果树上。这种农药只标明可用于蔬菜,并未标明是否可用于果树。农场主知道后,便把苹果全部采摘销毁。博士解释说,果树是木本植物,允许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果树想必也可以使用。农场主的回答是,他必须依法办事,没有标明可以在果树上使用的农药,坚决不用。由张北的蔬菜,可以看出部分农民职业道德的缺失。进一步考虑,应认识到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是防止出现“张北现象”的体制保障。万户千家,面广量大,分散的农民的确很难管理。如果将他们纳入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他们的行为便会受到制度、规定的约束。在日本,法律规定不允许单个农户直接进入市场,农户必须加入农业协会、合作社等市场组织。泰安市岱岳区无公害蔬菜配送中心,就是这样一个合作经济组织。配送中心与该区的一些农户签订合同,规定农户必须实行标准化种植,无公害生产,配送中心则按保护价全部收购农户生产的蔬菜,直接销售到泰安、济南的超市、饭店。几年来的事实证明,这一无公害蔬菜经营模式是一种体制创新,效果很好,值得推广。造成“张北现象”,政府也难辞其咎。剧毒农药公然叫卖,执法监督部门哪里去了?农药的生产、流通、使用,国家有法律规定,在一些地方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前不久,某市政府做出规定,在本市市场上发现农药残留超标蔬菜,由政府财政出资,以市场价格的60%收购销毁。本来应该依法查处、销毁,这个市却公款收购。这不是明显地在保护落后吗?要求农民诚实守信,政府须加以正确的管理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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