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金农专题 >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 > 新闻中心 > 阅读文档
大连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勿食发芽土豆有毒山野菜
发布时间:2007-3-28 15:39:00 来源:东北新闻网
    随着气候逐渐转暖,诱发食物中毒的因素逐渐增多。为了维护广大市民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大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07年第1号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1.防止食用发芽土豆中毒。发芽土豆是春季导致食物中毒的一个“杀手”,食用后会出现舌、喉麻痹、胃部灼痛、恶心、呕吐,甚至出现呼吸困难、全身痉挛、瞳孔散大等症状,重症者可因心脏功能衰竭、呼吸中枢麻痹而致死。土豆发芽后应去皮,并将芽眼周围挖掉,炒熟煮透后食用;发芽面积大、芽眼多的土豆应弃食。 

  2.预防误食有毒山野菜中毒。如果采食有毒植物或者加工不当的山野菜,容易引起中毒,严重的将危及生命。请市民不要采食不熟悉的野生植物,如果因食用野生植物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大连日报 云晓) 
(编辑:幽蓝)
 相关资讯
 图片资讯
 发表评论
用户: 匿名发表


 特别注意:金农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② 金农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③ 凡本网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盛世金农,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④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辽宁金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⑤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辽宁盛世金农网联系。
※ 联系电话:024--23448858
金农简介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会员注册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03-2020 辽宁金农 All Rights Reserved.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信息中心开发 中国网通辽宁通信公司提供支持 | 服务热线:024-23448802 | 辽ICP证B-2-4-20040111号
本网站刊登的辽宁金农网的各种资讯﹑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辽宁金农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辽宁金农新闻查询
精彩推荐
广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