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于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该县农业局作为法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关,积极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一是以城农发[2006]76号文件印发了《城固县农业局关于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二是在小河桥蔬菜批发市场和原公大桥等农产品生产销售集散地和比较醒目位置悬挂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过街横幅16幅,张贴标语68张。三是编写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短信,通过联通、移动公司向全县所有手机用户发送。四是召集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和批发市场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座谈会,深入学习研讨法律各项具体规定。 (城固农业信息站)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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