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一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培训8日在东台举行,这标志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月在江苏开始。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赋予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地位。目前,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势头迅猛,各类合作经济组织6410家,成员200万人,带动农户304万户,拥有固定资产净值36亿元,年总收入347亿元。据统计,参加合作社的农户比不入社的农户增收20%。到2010年底,全省入社农户数占农户总数的比例将力争超过30%,合作社带动农户的比例达到40%。
江苏省各级农业部门正在抓紧做好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登记工作。7月1日前,将配合工商部门,完成已经办理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新梳理。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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