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提要
彩电都快过时了,才发现“彩电缩水”的新鲜事。
测量对角线的长度,是认定彩电屏幕大小的简单方法,这一方法简单,却检验出了中国人看电视几十年都没有发现的问题———彩电屏幕最多缩水近两英寸,换算结果近5厘米。
厂家认同这一测量结果,但不认同“缩水”的说法。这究竟是行业黑幕,还是行业规矩,又有谁能说的清呢?每到夜晚、节假,彩电仍是抢眼球的主要娱乐工具,我们有必要一较长短。
今报讯 庞先生测量发现,自家的29英寸长虹大彩电差了两英寸,厂家说,“不够大”的部分包在机壳里。

测量屏幕短了5.1厘米
“我要是没看到那则新闻,说啥也不能闲得没事去量电视机够不够长。”庞先生说话口气像发现了重磅炸弹。
他看到的新闻是7月14日中央电视台“李梓萌主持的”,新闻中说,目前多个品牌的电视机屏幕都存在缩水问题。赶巧他的电视机是半个月前刚因质量问题新换的,按照新闻中的提示,他拿起卷尺顺手就量了一下新彩电的对角线长度。
庞先生用的是英寸和厘米双计量单位的木工卷尺。“27.4英寸,68.6厘米。”这一结果与厂家宣传的29英寸相比,相差1.6英寸,换算后是5.1厘米。 
说法 短的部分包在机壳里
说明书中显示,庞先生的彩电是“长虹”牌 CHD29300型,“买的时候就是按29英寸买的,销售员绝对没说过是27英寸的。”庞先生带着说法找到销售员。
销售员告诉他,庞先生的彩电是29英寸没错,测量“不够长”的部分被包在了机壳里,因此看不见。
但庞先生认为,买彩电就是用来看的,屏幕大小应该是“可视范围”,包在里边怎么还能算数?
    解释“长虹彩电都这样”
长虹厂家全国联保的售后服务电话是对外公布的,昨天,长虹售后部门3位接线员轮番解释,都没能说明彩电可视角不够是否正常。
最后接听电话的售后部值班组长宋小姐称,“ CHD29300”这一型号中的“29”即表示该电视是29英寸的,“我们的屏幕是够大的,只是有一部分被包在了机壳里。”宋小姐说。
但被包在机壳里的部分也算为屏幕大小是根据国家标准还是企业标准?宋小姐没有正面回答。只说:“长虹的彩电都是这么算的。”
康佳、创维也“缩水”   
可视范围屏幕“缩水”并非长虹一个品牌,采访中发现,康佳、创维等国产品牌都存在同样问题。
程先生家的29英寸创维彩电买了“有年头”了,测量发现,程先生家的创维彩电屏幕对角线长度为69.5厘米,而根据换算,29英寸约等于74厘米(1英寸约等于2.54厘米),这款电视机的屏幕对角线据标准约短4.5厘米。
庄先生家的彩电同样是29英寸的,康佳牌,经测量,屏幕对角线长约70厘米,经换算距29英寸约短4厘米。
以上测量都是可视角距离,其中差距让两家人都感到惊讶:看了这么多年电视,头回发现电视屏幕“不够大”。 
    这仨品牌的电视机屏幕真的“缩水”了吗?厂家的解释真实客观吗?记者找到监督部门及法学界人士予以评说。
观点交锋
可视角间距不够长算“缩水”吗?
立场 中立
没标准 咋说话?
点评:省质监局标准研究院工作人员王女士
按道理说,电视机应用时间这么长了,应该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性标准,但查找标准库并没有发现限定电视屏幕生产规格的规定。
“省质量监督局标准研究院”是专门研究和储存国家标准的单位,信息跟踪是比较及时的,这里查不到,很可能是国家真的没有标准。
电视屏幕“缩水”问题在前一段时间就曾遇到过,要说明屏幕可视角间距不够是否属于“缩水”,必须有标准,而这个标准目前看来是空白。因此生产企业就有了自由度。
立场 正方
几十年不透明,误导   
点评: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希图
英寸作为国外的计量单位,为中国人广泛认知,是因为电视机的普及。我买电视时,销售员也告诉我“对角量多少多少英寸”。
因此,包括电视机生产厂家的基层工作人员对电视机的“英寸是非”也未必能搞清楚。
电视机在中国出现应有40多年了,这么长时间里不可能没有行业标准,而这个标准是什么,国家有关部门未作公开,厂家也在保守着秘密。
消费者的观点与厂家观点的对立,正说明,在这一问题上,不透明、存在误导,消费者的知情权没有得到足够尊重。
立场 反方    
显像管够大就算合格
点评: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李彬
个人认为,电视屏幕大小应该把包在机壳里的部分算上。
普通的电视机出图像是靠显像管,因此判断电视机大小,量可视角间距是大众方法,测量显像管大小可能更准确一些。
如果生产厂家在生产或进购产品时,显像管是合格的,就是说29英寸彩电采用的是29英寸的显像管,那么这个产品就应该是合格的。
至于在组装中,出现屏幕被包在机壳里的现象,从工艺上若不能避免,应给予理解。 
 
(编辑:浅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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