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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8日,2006年辽宁省粮食综合直补资金发放工作培训班在沈阳开班。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忠国出席并做重要讲话。
    李忠国副主任强调,粮食综合直补工作是中央出台的一项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的惠农政策,为把党中央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相关政策要求,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力度,明确责任感,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保证粮食直补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使国家给予农民的补贴能真正到农民手中。
    据了解,今年出台的全省粮食综合直补政策是省委、省政府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在进一步完善粮食直补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的,因而既保持了部分原直补政策的稳定,又对原直补政策进行了一些调整。  
    保持原直补政策的部分有,上年享受补贴的五个粮食品种,玉米、水稻、小麦、高粱和杂粮,今年继续享受补贴;享受补贴对象仍然是全省范围内从事粮食作物生产的农民(含农垦系统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原粮食直补资金分配依据保持不变,按照粮食商品量和种植面积两项指标分别占60%和40%的权重核定各市直补资金规模;继续实行向粮食主产区倾斜的政策;继续确保直补政策的公开透明,完善村级公示制度。 
    对原直补政策作出调整的地方是,由按当年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民兑付补贴改为按当年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内的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民兑付补贴;今年全省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资金总规模为11.03亿元,其中粮食直补规模6.59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0.24亿元,提高近两个百分点,新增补贴资金4.44亿元;新增补贴资金总额的75%对全省分配,在此基础上,全省23个重点产粮县还享受剩余25%的新增补贴资金分配,粮食主产县亩均补贴标准提高了3.5元左右;全省粮食综合直补亩均补贴最低标准由上年的6.7元提高到10元;自今年起,我省对种粮农民兑付粮食直接补贴等综合直补资金全部通过银行储蓄存折(卡)方式发放,实行“一折通”或“一卡通”;今年全省粮食直补资金要在6月20日前一次性全部兑付到农户。 
    会上,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处长张奎男讲解了全省粮食综合直补政策及发放工作要求;省农委农机监督管理处处长都业弘对种植粮食作物柴油耗用量问题及计算方法进行了说明;辽宁省农村信用联社负债经营部经理吴川对全省粮食综合直补资金建立农户补贴帐户、制作存折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对各市农信社在此间配合好直补资金发放工作作了具体的要求。
    各市农委主任、负责综合直补科(处)室、政策法规科(处)长,各县(市、区)农委主任、各市农信社负责人以及各新闻单位等20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班。
(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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