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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这一名词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多应运而生,他们是具有农村居民身份而在城镇从事工资性收入的劳动者,他们是中国传统户籍制度下的一种特殊身份标识,是中国工业化进程加快和传统户籍制度严重冲突的客观结果,并已经在城市里组成了一个极大的群体。但是这个群体的命运却并不令人满意,他们好像已经成为了这个社会上的“异类”。
    最近,我们经常能看到这样的新闻:《大庆出台农民工享受“双保险”政策》、《重庆农民工也可享受公积金贷款买房政策》、《辽宁省城乡有望统一养老保险农民工将上工伤险》、《农民工城里有房可落户与其他职工同工同酬》,各色的做法、各地的举措冲击着人们的视觉,这些看似为农民工谋求了很多福利的事件仔细想想却发人深省。保险是社会福利事业中的一部分,是每一位公民都可以享受的权利。现在这些本应享有的权利,却成为了奢求,社会保障也成为了一种“殊荣”。
    农民工已经为中国的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化做出了巨大贡献,很多的农民工已经不能再算作农民,而是城市的新阶层,是新兴的产业工人,理应有权平等分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鉴于他们更多面对的已经是市场经济和工业化所带来的社会风险,具有较为明显的社会弱势性,传统的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已不能满足需要,也不能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要求,应当为他们设立相应的社会保障措施。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农民工具有先天的社会弱势性,再加上针对他们的社会保障制度严重缺位,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在遭遇疾病、工伤、失业等打击下,很容易陷入生活困境甚至是绝境,成为城市弱势群体和新贫困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待这部分人步入老年,更可能形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如果对他们的社会保障支持长期缺乏,他们的弱势状况必将趋于恶化。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要想使农民工获得与城镇居民平等的待遇,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面对这种状况,需要我们着眼长远,把握大局,创新现有的社会保障模式,加快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
(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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