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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时时关注百姓切身利益
作者:雅鲁藏布 发布时间:2006-11-2 13:03:00 来源:盛世金农网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和消费需求也在不断的提高,人们对农产品也有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国农产品数量的安全已经得到了保证,追求质量安全成为必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11月1日正式施行开始了一个崭新的里程。

    农产品作为百姓消费的初级产品,它的质量安全问题在过去往往被人们所忽视。在人们对健康、放心饮食要求不断提升的同时,农产品在市场流通中也不断的暴露出一些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施行为这些问题找到了适当的解决方法,为农业生产制定了规范,为消费者的权益设立的保障。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在中国加入WTO以后,农业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农业发展和农产品的国际贸易面临更加剧烈的市场竞争,质量安全成为导致贸易争端的重要原因,比如我国近年出口农产品遭遇的很多退货、扣押、终止合同等贸易反倾销案例,质量安全成为了农产品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也是一些国家形成遏制农产品贸易的技术壁垒的主要手段,对我国农产品出口产生了严重影响。所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顺应了国际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立法趋势,能有效提升我国农产品竞争力。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刚刚施行之际,记者有幸参加了辽宁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闻发布会,并采访到了辽宁省农委政策法规处处长张奎南。张处长就百姓比较关心的两个话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法律颁布之后,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最直接的关系有哪些?

    答:一方面,使农业管理部门做到有法可依,因为过去没有专门的法律依据去进行管理。同时在生产过程中也做出了一些相关规定,对消费者、广大市民,包括农民,在消费过程中吃上放心食品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另外,还对禁止生产区进行确定,不符合生产要求的地区不能生产,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并规定了五种不得进入市场的情形。所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施行对每一个消费者,及有关的管理部门和农业部门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问:与原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法规和行政规章相比,《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做了哪些明显的改进?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出台最大的改进就是填补了法律上的空白。由于现行的《食品安全法》不适用种植业和养殖业,《产品质量法》只适用于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出台填补了农产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空白,该法的实施保证了老百姓消费安全和根本利益。另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还为农业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提供了法律依据。再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就作出了很明确的规定,对生产者提出了更明确、更高的要求,也能够使消费者更加放心。

(编辑: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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