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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专业村遍地开花规范性意见正在起草
作者:朱洪伟 孙保忠 林 培 发布时间:2008-8-6 8:35:00 来源:新华日报
   “农家乐”作为乡村休闲旅游的一种新业态,近年在全省蓬勃兴起。据江苏省农林厅统计,到去年底,全省在册的“农家乐”专业村就有244个,其中省级专业村9个,经营户4744户,年接待游客1381万人次,综合收益17.3亿元。“农家乐”已成为全省发展高效农业和致富农民的新兴产业。

  然而,近期的专题调查让记者乐中有忧:乐的是全省“农家乐”基本进入加速发展期,势头向好;忧的是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存在盲目布点、粗放经营、管理失范等问题,影响“农家乐”的健康持续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盲目开发无规划,低水平同质化经营。如苏北许多依托旅游景点或山水资源开发的“农家乐”,布局随意,或山上、或路边、或楼房、或排档,零星散落,难成气候;玩乐项目趋同,参与度低,或摘葡萄、或采草莓、或打扑克,再不就钓鱼,很难吸引回头客;一哄而起,生意清淡,闲多忙少,有的甚至靠“宰客”维系。

  生态环境污染压力增大,甚至成为新的污染源。有的“农家乐”集结地没有统一的排污设施,经营户将生活污水、垃圾及烟尘不经处理就地排放丢弃,污染水源沟河和周边环境;有的“农家乐”在租赁的丘陵山体上大兴土木,毁坏植被、砍林伐树,进行掠夺式开发;有的环绕景点周边的“农家乐”,成为“煞风景”的农村污染源。

  农村造园,城市化、宾馆化倾向严重。苏南个别农庄式的“农家乐”逐渐脱离“农味”,依山傍水盖大饭店、建大园林,靠美味佳肴和高档设施吸引少数游客,俨然城市星级宾馆的“翻版”。有的“农家乐”弃土从“洋”,舍弃原有农家特色的景观、饮食、民居和体验项目等,另起炉灶,模仿异地风情搞“人造项目”,失去了农家文化和乡村野趣,也就丧失了对城里人的吸引力,致使“门前冷落车马稀”。

  违规用地、违规建筑。有的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农家乐”;有的改变土地用途,以工业用地或住宅用地报批,实际用作商业经营;有的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建筑,如建别墅式、古典园林式营业房,从事餐饮、住宿项目。

  多头管理,职责不清,也制约了“农家乐”的有序发展。“农家乐”牵涉农林、旅游、环保、卫生、质检等多个部门,谁来牵头管理一直是道难题。部门之间只能“各自为战”,很难形成合力,特别是“各吹各的号”,让基层莫衷一是。

  “农家乐”如何规范管理?有关人士提出了以下思路。

  高起点制定“农家乐”发展总体规划,才能避免盲目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省农林、旅游等部门充分肯定溧阳市“源头规划”的做法,即将“农家乐”总体规划与旅游开发、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统筹布局,将全市划分成禁止、限制和鼓励三个开发区域,以规划引导项目开发。全市56个“农家乐”专业村和1200个经营户,基本做到先规划、后报批、再开工。

  生态优先,集约经营,适度开发,永续发展,应该成为“农家乐”内在品质特征。“农家乐”的开发重在适度,不能突破当地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在当前土地、环境紧约束的前提下,集约经营成为“农家乐”的惟一选择。因此,张定认为:苏北“农家乐”的出路在于整合规模,做大做强,提高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而这也是生态环保的现实需要。而苏南“农家乐”同样需要在精准化上下功夫,尤其要保护好水源地和植被,做到规模开发和生态保护并举。

  以农为本,农游合一,彰显个性,“农家乐”才会长盛不衰。“农家乐”不管形态如何,一定不能失掉乡村文化和农家生活体验这个“魂”,失掉“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游农家景、购农家品”的优势。“农家乐”一味贪大求洋,就背离了人们返朴归真的精神追求。正如南京市农业旅游办公室主任储健所言,“农家乐”是否成功要看“四个度”,即农民参与度、市民体验度、农业关联度和产品品牌度,“四度”俱备,就会产生经济、社会、生态的叠加效应,而“农家乐”所营造的城乡差异化越大,就越具有旅游竞争力。

  政府应加大监管整合力度,推进“农家乐”标准化体系建设。尽管目前“农家乐”尚无国家和行业标准,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早在2006年就发布了《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农业旅游服务规范》两个地方标准。但记者了解到,许多经营者和管理部门根本不知晓这回事,更别说自觉执行了。

  让人欣喜的是,省委、省政府对“农家乐”的发展十分重视,正在起草加强这项工作的规范性意见,并首次明确了江苏省“农家乐”的概念——“近年顺应社会消费新趋势而发展起来的,以农村村落、农家院落为载体,集特色农业生产、民俗工艺加工、农耕文化展示、休闲娱乐服务、土特产销售于一体的新型农业业态。”这预示着全省“农家乐”的发展将步入一个新天地。
(编辑: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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