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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34.5%的集体林地已完成承包
作者:刘毅 发布时间:2008-7-23 10:16:00 来源:人民日报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今年全面推开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今天举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福建等四个省的主体改革已经全面完成,全国现有集体林地25亿亩,已承包到户的达到8亿多亩。在中央林改工作会议明确部署以后,今年将在全国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6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贾治邦介绍,“这项改革最核心的内容是明晰产权,就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国已完成承包的集体林地约8.78亿亩,占总面积的34.5%。福建、江西、辽宁、浙江四省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任务,正在推进深化改革;河北、云南、安徽、湖北、重庆、河南、贵州、四川等8省(市)正在全面推开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湖南、陕西、吉林、海南等省正在进行改革试点;其他省也在积极开展改革试点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贾治邦指出,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构建现代林业体制机制,将极大地调动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实现林业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根本转变;将大幅度提高森林质量和蓄积量,全面提升“森林碳汇”等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实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确了五项基本原则。最核心的一项原则是“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得保护”。“这条原则既是我们改革的出发点,又是我们改革的落脚点,也是检验各地集体林权改革是否成功的最基本的要求和标准。”
(编辑: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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